
区五届人大
九次会议文件
(11)
关于宝坻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21年1月13日在天津市宝坻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上
宝坻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
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应对风险挑战,迎难而上,克难前行,全区经济平稳增长,支出保障张弛有度,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72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2.4%,下降43.9%,其中:税收收入233467万元,下降19.1%。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实施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形成财政减收。
具体完成情况:增值税76414万元,下降19.9%;所得税42245万元,增长6.3%;其他税收114808万元,下降25.1%;行政性收费、罚没等非税收入83818万元,下降69.7%。
2、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2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9.5%,下降32.3%。
具体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2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30.2%,增长2.9%。除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运转经费外(以下各类科目均包括此项开支,不再详细说明),主要是新时代文明建设、援疆干部人才工作经费及餐饮扶持所需资金等。
(2)公共安全支出473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1%,增长0.5%。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警用设备购置及加强社会治理工作所需资金等。
(3)教育支出1958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5%,下降26.6%。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落实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新增义务教育阶段教学仪器及支持农村幼儿园新建加固所需资金等。
(4)科学技术支出194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8.3%,增长6.8%。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落实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智能制造和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所需资金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7.5%,下降4.7%。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支持文图两馆免费开放、保护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资金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6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87.3%,下降0.8%。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政府补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残疾人护理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就业创业补贴及落实疫情期间一线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所需资金等。
(7)卫生健康支出904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1.3%,下降6.9%。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发热门诊及隔离点病房改造及疫情防控所需资金等。
(8)节能环保支出250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3.6%,下降21.2%。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用于冬季清洁取暖补贴及大气污染防治所需资金等。
(9)城乡社区支出191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0.4%,下降91.2%。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路灯维护管理、垃圾分类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等。
(10)农林水支出1068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2.5%,下降30.1%。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支持农业农村保险保费补贴、小站稻振兴规模化规范化种植补助、困难村建美丽村庄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资金等。
(11)交通运输支出139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8.6%,下降3.1%。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用于区县级公路、乡村公路养护和公交运营补贴所需资金等。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6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86.9%,下降74.5%。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支持企业发展所需资金等。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30%,下降67.9%。主要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等。
(14)金融支出2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3.4%,下降19.9%。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处非经费及“e租宝”核实登记处场地物业费等支出。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50万元,增长28.8%。主要是对口支援新疆、东西部扶贫协作所需资金等。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4.9%,下降66.8%。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气象自动站升级和气象灾害应急防御所需资金等。
(17)住房保障支出198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6.7%,增长7.6%,主要是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所需资金等。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9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59.3%,增长164.8%。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储备粮费用补贴所需资金等。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7.1%,下降2.1%。除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外,主要是支持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所需资金等。
(20)其他支出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4%,下降98.1%。主要是财政拨付系统手续费所需资金等。
(21)债务付息支出13525万元。主要是债务付息支出。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4%,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发行一般债务费用支出。
3、全年预算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8927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7285万元,上划中央税收返还等收入35020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28506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1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105万元,调入资金2111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229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8509万元,为项目结转资金和街镇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62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2.2%,下降71.3%。
2、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40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3.5%,下降14.1%。
3、全年预算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财力1060335万元,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6290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874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97400万元,置换和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6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15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408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6300万元,调出资金57904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专项结转204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1.8%,下降34.3%。
2、支出完成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下降93.8%。
3、全年预算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3359万元,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47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2万元,调出资金3035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专项结转12万元。
由于市区两级财政未进行资金结算,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待年度决算完毕,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地方政府债务
2019年市批准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27300万元,今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01500万元,调整后2020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28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06400万元,专项债务1322400万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724300万元。
2020年天津市分配我区新增债券额度6015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城乡基础设施及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主要工作
2020年受疫情、减税降费、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财政运行举步维艰,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通过争取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发行专项债券、盘活存量资金、压缩项目支出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了“三保”和“三大攻坚战”支出需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统筹推进。
1、 稳健施策、全力以赴,全面助推经济发展
全力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支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6条”政策意见,支持开展“保苗、增苗、壮苗”专项行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推进市场经济秩序恢复。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积极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
积极培育新兴财源税源。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和创新型企业能级提升,促进科技型企业加快成长,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高标准支持推进“一区五园”和高铁新区建设,做优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配套,全面提升承载高端项目和人才能力。支持新一轮“走出去”招商,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招商,引进和储备了一批优质项目,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强化收入征管。依法依规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依托金税三期、自然人税收系统等平台,建立数据运行监测机制,强化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行业收入运行监测,确保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快盘活处置低效闲置资产,多渠道挖潜增收,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2、优化支出、统筹调度,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资金统筹,集中财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推动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2亿元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乡村教师增加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9所;积极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惠及学生1635人次。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农村电影放映;持续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新建63个乡村健身广场、4个笼式足球场、2个公园智能驿站;支持6所中小学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推进体育场馆低收费向公众开放,为广大群众开辟更多健身空间,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安排资金3.9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投入资金1.3亿元保障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对象及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和街镇家庭救助储备金制度,惠及困难群众2.15万人;完成1617户农村贫困家庭危陋房屋改造,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权益,持续改善残疾人生活,促进残疾人就业,受益2.5万余人;支持企业复产复工,促进困难群体创业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困难失业人员生活补助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因疫情原因对困难就业人员的生活影响;加大养老服务业支持力度,继续推进美丽社区建设,惠及38家养老机构和600名居家困难老年人,年内完成2个农村示范社区创建。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安排资金2.9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制度;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发热门诊及隔离点病房改造,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全力以赴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区、天津市文明城区工作开展,支持病媒生物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及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兑现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全力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落实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安排资金2.3亿元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棉花种植补贴、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农机具购置等多项惠农政策,受益农户9.3万户;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对69个村的基础设施和27个产业帮扶项目进行扶助;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农村厕所改造等重点骨干工程建设,继续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争取上级资金3.6亿元重点实施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和生态环境治理改善等项目;支持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治理和水质改善应急治理,统筹资金推动造林绿化工程、落实秸秆焚烧、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和土壤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3、 深化改革、强化监督,财政管理切实加强
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保障方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积极应对减收影响,贯彻落实严把支出关口真过紧日子16条措施,按照“禁止类”和“限制类”管控清单压减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共压减预算2191万元。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细化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制止违规拨款1588笔,涉及资金2.3亿元。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建立库款运行动态监控机制,及时掌握库款总体变动趋势,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严格防范支付风险。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强化直达资金监控,按照中央、市关于直达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紧扣直达资金使用范围,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全力以赴做好直达资金的分配、接收、管理、拨付和监控工作,确保直达资金精准快速落地,安全高效使用。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收和“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收回各类沉淀资金1.5亿元。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完成基建评审项目184项,核减预算13.5亿元,核减率25.8%。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以《宝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为统领,围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指标体系构建、运行监控、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转发系列制度办法,首次将目标编制范围扩大到全部预算单位,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将绩效管理镶嵌在预算执行全过程。2020年对全区388个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进行绩效监控,涵盖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涉及资金32.21亿元。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我区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对26个部门的93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18个项目进行了财政绩效评价。
4、疏堵结合、积极稳妥,债务风险有效管控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债务管理。坚持将制度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研究出台新的《宝坻区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管好增量、盘活存量,建立“借、用、还”相结合,“权、责、利”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增加项目库储备,积极争取债券资金。认真研究上级部门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方向,认真筛选符合专项债券使用的项目,做实做细项目库。2020年共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0.15亿元,已将债券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压实存量债务化解责任。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建立偿债资金来源落实台账报告制度及债务偿还应急预案,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到期债务“月计划、周销号、日报告”制度,督促落实偿债来源,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六)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五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财政支出结构更加优化,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增收基础不牢固,新兴产业支撑作用不强,财源增长点不多;民生领域保障存在薄弱环节,预算平衡难度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对“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坚决履行好财政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职责使命,紧盯工作重心和目标任务,勇挑重担、担当作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元为纲,深入落实区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合理安排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收入预算400000万元,比上年完成增长26.1%。其中:税收收入300000万元,增长28.5%。具体安排情况:增值税100000万元,增长30.9%;所得税49000万元,增长16%;其他税收151000万元,增长31.5%;行政性收费、罚没等非税收入100000万元,增长19.3%。
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032092万元,比2020年完成增长20.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209万元,增长23.8%。主要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宝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机要局购置国产电脑、政务外网扩容升级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50022万元,增长5.7%。主要安排公安司法部门运行经费、公安警用装备购置、公安大数据智慧平台建设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等支出。
(3)教育支出235811万元,增长20.4%。主要安排教育部门运行经费、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中小学幼儿园防撞设施及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和城区学校建设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41190万元,增长111.4%。主要安排科技部门运行经费、支持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组织部人才发展项目、智能制造、工业企业节能专项等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85万元,增长18%。主要安排文化、体育、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运行经费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030万元,增长16.9%。主要安排人力社保、民政等部门运行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弱势群体救助和城乡低保、五保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91057万元,增长0.7%。主要安排卫健委、医保局等部门运行经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和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等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6943万元,下降72.3%。主要安排环保部门运行经费、生态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36210万元,增长89%。主要安排住建委、城管委等部门运行经费、路灯维护管理和垃圾分类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97123万元,下降9.1%。主要安排农林水部门运行经费、农村基层组织运转、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畜牧粪污综合治理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14204万元,增长1.7%。主要安排交通部门运行经费、公交车运营补贴、公路养护和治超网络建设等支出。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6504万元,增长96.9%。主要安排工业部门运行经费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1万元,下降11.2%。主要安排商业部门运行经费等支出。
(14)金融支出292万元,增长8.1%。主要安排金融局运行经费和处非专项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134万元,增长6.3%。主要安排土地、气象等部门运行经费和新一代气象雷达系统建设等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25941万元,增长30.8%。主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671万元,下降25.5%。主要安排发改委部门运行经费、储备粮费用补贴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项目等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32万元,增长51.8%。主要安排消防、应急等部门运行经费、消防站营产营具配备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支出。
(19)其他支出50903万元。主要安排预备费、政策性支出、疫情防控资金、抚恤金丧葬费和对口帮扶资金等支出。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00万元,主要是发行一般债券费用支出。
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000万元,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和市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230039万元、2020年滚存结余38509万元、调入资金3635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0320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092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30000万元,比2020年完成增长213.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90000万元,同比增长239.6%。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69985万元,比2020年完成下降39.6%。主要安排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整理开发、债务还本付息及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政府补贴支出。
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0000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0万元,2020年结转2045万元,财力合计932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9985万元,调出资金362460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1084万元,比2020年完成下降67.6%。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24万元,比2020年完成下降92.3%。
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4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万元,2020年结转12万元,财力合计11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万元,调出资金1084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4、地方政府债务
2021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债务限额在市政府批准和市财政下达后,区政府将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需要说明事项:目前2021年1月份工资已预拨各单位。
三、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圆满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
(一)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坚定不移助力经济发展
继续发挥优势,抢抓机遇,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增长与财源建设的良性互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6条政策措施,继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激活创新动力。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紧盯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清单,把更多符合我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和人才引进来,为财政增收提供动力基础。坚持把组织收入工作放在财政工作的首要位置,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瞄准重点行业企业精准发力、挖潜堵漏,助推财政增收。
(二)以优化结构为重点,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
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落脚点,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把政策和资金关口,切实做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支持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家庭医生履约服务,优化健康服务与保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乡村建设,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成17个人居环境示范村。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定不移强化财政监管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以“有保有压、量力而行、收支平衡、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原则,坚持刚性支出要迎着走,打满打足,弹性支出选着走,量力而行,保稳预算盘子。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严格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主动配合人大、审计等监督部门开展审查,提升财政监管实效。继续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积极盘活变现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关键地方。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以化解债务为目标,坚定不移防范区域风险
压实存量债务化解属地属事责任。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实时监控债务状况,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对风险处置情况做到及时上报,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事件。争取新增债券发行额度。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早谋划、早行动,提前做好项目前期立项研究论证,健全发行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扩投资、稳增长关键作用。
各位代表,2021年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决心,埋头苦干、乘风破浪,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宝坻目标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全口径预算:指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
2、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3、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4、民生支出:指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传媒、农林水利、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7、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转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8、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9、专项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10、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或地方财政自主发行和偿还的政府债券。
11、政府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12、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13、专项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包括教育费附加收入、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等。
14、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15、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指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四方之间取消纸质单据和凭证传递,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发送、接受和处理电子凭证来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业务,极大地减少了各方工作量,实现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