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实抓牢财源建设,加强财政运行调度,多措并举开源节流,集中财力保障民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2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6%,增长14.5%。其中:增值税65977万元,下降7.7%;所得税25087万元,下降15.2%;房产税33162万元,增长50.3%;土地增值税20249万元,增长49.5%;契税26804万元,增长27.9%;其他税收4296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行政性收费、罚没等非税收入173056万元,增长25.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01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4.9%,增长29%。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916万元,下降3.3%;国防支出460万元,增长79%;公共安全支出60753万元,下降2.7%;教育支出267323万元,增长10.5%;科学技术支出18265万元,增长257.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38万元,下降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82万元,下降2.4%;卫生健康支出103998万元,增长10.3%;节能环保支出26098万元,增长253%;城乡社区支出51888万元,增长10.5%;农林水支出146266万元,增长50%;交通运输支出33925万元,增长84.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160万元,下降7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9万元,下降3.6%;金融支出140万元,下降4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216万元,增长99.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172万元,下降5%;住房保障支出22481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44万元,下降5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891万元,增长150%;其他支出5529万元,增长2.9%;债务付息支出18800万元,增长35.5%。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6561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297万元,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5020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38498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23200万元,置换和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1658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5606万元,调入资金3419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0134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5700万元,置换和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165800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97万元,上解支出28029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转74166万元,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和一般债券结转。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下降30.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17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3.4%,下降67.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692965万元,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000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10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2600万元,置换和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4964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9570万元,调入资金394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174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0150万元,置换和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496400万元,调出资金6239万元,上解资金326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结转428103万元,主要为专项债券和超长期国债结转。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下降19.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1335万元,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91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万元,调出资金1291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由于年度执行尚未结束,市区两级财政未进行资金结算,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数。
4、财政专户情况
区级财政专户收入26006万元,为粮食风险基金和教育收费。加上上年结余12214万元,总收入38220万元。总支出33029万元,收入与支出相抵,区级财政专户结余5191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市财政核定我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68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32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236000万元。截至2024年末,预计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0281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1442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213700万元,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我区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务95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89000万元,专项债务569000万元。当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730429万元,其中偿还本金553150万元,支付利息177279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2024年,在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的要求,强化重点领域资金保障,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有效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向好,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持续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加强收入征管,夯实收入增长基础。持续强化税收分析研判和预期管理,扎实做好收入征管,主动下沉服务重心,切实解决组收中的难点堵点,坚持“以月谋季、以季谋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4.5%。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全年盘活资产10亿元,推动闲置资源转化为发展活水。加强财税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小额欠税专项清理,共计清缴地方级税收5816万元。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健全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及时跟进土地出让收入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培育财源税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依托税源建设数据库,实时精准监测重点行业、企业运行情况,提升税源常态化跟踪服务质效。做好重点税源监测,对10家重点企业及72家税收收入较同期波动大的企业进行走访核查,着力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以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为载体,聚焦以产兴城、以城促产,着力发展动力电池、智能装备、汽车配件等优势产业,提升产业链关联度,加快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拓宽招商渠道,优化项目布局,加快推动优质项目签约落地、投产见效,以优质产业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优化营商环境,多管齐下助企纾困。围绕《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宝坻区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等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政策,落实资金2239万元用于支持智能制造、中小企业发展,形成强劲活跃的经济增长引擎。坚持“财政+金融”联动,推动银政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力度,积极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用好财政政策资金和金融工具,多管齐下助企纾困。
2、统筹资源、精准施策,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用力办好民生实事,解决民生难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8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
推动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持续保障教育资源供给,全年投入资金26.7亿元,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文旅商贸融合发展,支持首届新春庙会和群众马拉松等活动,文旅产业加速崛起。打好保暖保供攻坚战,落实清洁取暖和集中供热补贴9175万元,全力保障供热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投入资金 9072万元用于公路工程建设和公路小修养护。着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投入资金5440万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及危房改造。推进公交事业发展,投入资金3052万元扶持城乡客运惠民工程,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投入1422万元支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
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统筹资金12.2亿元,落实社会保险政府投入政策,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稳健运行,推动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投入资金1.7亿元,统筹保障困难群众、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和护理补贴,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投入资金1.3亿元,加大对退役安置人员及优抚对象的帮扶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投入资金1361万元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助力就业稳定。投入546万元,用于革命老区光荣院能力提升、养老综合中心建设及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推动我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投入,投入资金6356万元,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资金2928万元,覆盖人口71万人。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投入资金1809万元,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经济保障和社会支持。持续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我区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拨付资金1.2亿元,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实现对现有耕地保护。投入资金1.5亿元,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6万亩。拨付资金8552万元,用于黄庄洼蓄滞洪区建设和蓟运河提标改造,大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投入3715万元用于农机具购置,涉及农机具2783台,受益户数1565户,有力促进农机化作业能力提升。全面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资金发放集中统一、透明高效,及时惠及广大百姓。编制《宝坻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助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拨付甘肃省武山县、永登县和新疆民丰县帮扶资金1113万元,为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提供财力保障。
3、聚焦重点、改革创新,大力提升财政管理质效。
持续推进财政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和调整调剂事项,严把预算执行关口。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合理确定支出规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管好用好直达资金,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拨付直达资金6.5亿元,主要用于居民生活补助保障、耕地地力保护、教育支出等,切实做到惠企利民、直达基层。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基层运转,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大力开展暂付款清理,全年清理暂付款29.8亿元,在圆满完成本年度清理任务的基础上,提前完成2025年度清理任务。将预决算公开作为强化监督管理的“先手棋”,持续提升公开质量,稳步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的审查意见,主动向区人大报告预算调整、国有资产及政府债务等情况。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相结合。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制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完成基建评审项目218项,核减金额2.9亿元,核减率15%;完成采购项目776项,节约资金1859万元,节约率2.3%。
稳步推进财会监督。制定《宝坻区财会监督协调机制》,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区财会监督工作。持续深化与巡察、审计、统计部门的协作联合,形成监督合力。完善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配合协同机制,向区人大报告财会监督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全区28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4个,组织各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落实整改,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着力打造“重点项目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强化预算绩效事前评估,选取农村中小学五年提升计划等10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核减资金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2024年预算单位编报的1600余个绩效目标全部进行审核,确保绩效目标能够真实反映预算执行的效果。建立对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机制,实施项目绩效监控1500余项,发挥事中监控实效。组织各预算单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审核2023年度绩效自评项目938个,实现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围绕全区重点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精选评价项目,选取10个项目、2个部门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积极稳妥、统筹协调,推动财政运行安全平稳。
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开展2023年度监管评级,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和多元化发展。严格执行会商研判制度,对涉金融稳定敏感字段的90家市场经营主体的设立和变更事项进行照前会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转移。全年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13次,召开3次处非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已审结案件核实登记暨资金清退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线上核实登记及疏导稳控,切实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领域风险。
统筹协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天津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项目审核把关,提高债券项目申报成熟度、合规性。开展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精准掌握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打通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心中有数、肩上有责、手中有策、化解有效”的总要求,压实各债务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提前对到期债务本息情况进行分析,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制定《2024年宝坻区财经工作专班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统筹国企融资、土地出让、资产盘活等一切可用资源,精准用力推进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区上下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加大财政资金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力度,努力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任务圆满收官。然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土地市场持续低迷,房地产业对税收的支撑作用不断减弱,新的税源增长点尚未形成,财源建设还需加力;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刚性支出规模不断扩大,预算平衡压力持续增加,财政运行将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债务风险仍未得到实质性缓释,防风险压力较大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精准聚焦全年发展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统筹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为宝坻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紧扣全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全区“十项工程”,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努力实现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做好财政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引导财政科学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规范非财政拨款收支,推进部门全口径预算管理;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坚决压减非刚性支出;健全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严肃性;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和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收入预算418000万元,比2024年完成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250000万元,增长16.7%。具体安排情况:增值税78780万元,增长19.4%;所得税31000万元,增长23.6%;土地增值税24000万元,增长18.5%,契税36000万元,增长34.3%;其他税收80220万元,增长5.4%。行政性收费、罚没等非税收入168000万元,下降2.9%。
一般公共支出预算938697万元,比2024年预计完成下降31.5%。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41万元;国防支出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352万元;教育支出25676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1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431万元;农林水支出1384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04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3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77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270万元;预备费95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51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0万元。
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收入预算418000万元,预计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5020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203152万元,置换和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23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4166万元,调入资金236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力990038万元。一般公共支出预算938697万元,置换和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23700万元,上解支出27641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0000万元,比2024年预计完成增长33.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19000万元,同比增长34.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85687万元,比2024年预计完成增长5.9%。
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0000万元,市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2764万元,置换和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50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8103万元,调入资金25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合计8514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85687万元,置换和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50600万元,上解资金15180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496万元,比2024年完成增长15.9%。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047万元。
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4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合计14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047万元,调出资金449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4、地方政府债务
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债务限额在市财政下达后,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真抓实干,奋力攻坚,圆满完成2025年预算任务
(一)在扩财源促发展上下功夫,激发经济内生动力。
加强税源专班队伍建设,高效引育财源税源,精准开展税源服务,推动存量税源稳中有升,增量税源实现突破。强组收、精调度、稳运行,全力挖潜、堵漏、增收,为实现财政收入加力“添秤”。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加快建设京津协作高质量产城融合示范区,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综合运用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引进更多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产业项目,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加力盘活闲置沉淀资金,稳妥有序处置资产,实现由“可变现”到“能变现”的成果转化。
(二)在保民生增福祉上下功夫,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促进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坚持教育全链条发展,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深化职业教育联动发展,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高质量充分就业。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做好困难家庭和个人的兜底民生保障,加强对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解决好群众身边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丰富群众文体活动。统筹资金全面落实惠农强农政策,有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稳抓牢民众的“米袋子”、“菜篮子”,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三)在促改革强管理上下功夫,强化财政管理效能。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加快清理暂付款,严禁增量、清理存量、逐年递减。持续强化库款运行监测,科学精准开展调度,集中一切财力确保“三保”兜得住、财政可持续。严格贯彻落实预算公开工作要求,为推动阳光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优化资金配置、调整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以财会监督为抓手,一张网统筹、一体化推进,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格局,推动财会监督向专业化方向和纵深领域迈进。
(四)在严监管防风险上下功夫,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持续加强金融领域监管。配合市级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管理,强化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确保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牵头推动公检法部门对非法集资案件的侦查、公诉、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快处置非法集资存量案件,依法配合法院执行部门做好清退工作。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清理,配合主管部门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统筹协调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债务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和系统观念,妥善化解债务风险。扎实抓好专项债券谋划和储备,精准政策导向,持续深挖潜力,力争实现“项目争得来、项目跟得上、资金用得快”,切实发挥债券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确保政府债券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明确化债路径,落实化债举措,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筑牢债务风险“防火墙”。
各位代表,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精心安排促发展,精准施策提效能,开拓创新,赓续前行,奋楫争先,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进新时代宝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名词解释:
1、零基预算:指不考虑过去的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2、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民生支出:指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传媒、农林水利、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6、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7、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8、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9、专项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10、调入(调出)资金:指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相互调入(调出)的资金。
11、预算管理一体化:指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12、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 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3、直达资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
1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