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651101
传 真:022-82651133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新建年产20000件汽车零部件项目 |
天津胜环喷涂加工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通唐公路北侧 |
中环博润(天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津宝审批许可(2025)59号 |
2025.4.1 |
废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 |
天津市瑞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唐通公路北侧产业园区 |
天津华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津宝审批许可(2025)63号 |
2025.4.3 |
新建年产500吨日用塑料制品项目 |
天津铭程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宝坻区大钟庄镇产业园区3号路20号 |
众邦盛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津宝审批许可(2025)62号 |
2025.4.8 |
新建年产12万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项目 |
天津溢得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产业功能区十三纬路2号 |
中环博润(天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津宝审批许可(2025)61号 |
2025.4.8 |
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胜环喷涂加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0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