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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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7-12 08:15

各街镇、宝坻经济开发区、京津中关村管委会、经开集团: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财〔2023〕2号)精神,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请书(附件9)。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 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本企业“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5.项目申请单位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6.项目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各申报企业需递交1份《项目推荐意见函》,推荐函由各街镇、京津中关村管委会、宝坻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签字盖章(附件3)。

申报指南中未指明说明的各申报细节问题,请联系咨询市局具体项目负责处室,联系方式见市级文件通知。

(二)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

2.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四份,光盘一式一份)、《项目推荐意见函》一份,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建设路116号区政府4楼)。

(三)项目材料上报时限

请各企业于7月24日下午18:00前将申报材料进行封装、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工信局各负责科室(附件2)。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并会同区财政部门将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附件: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区工信局负责接收项目申报科室及方向

    3.《项目推荐意见函》样表

(联系人:投资促进科: 庞忠会;联系电话:022-29244745;

信息化管理科:田 蕾;联系电话:022-29243766;

企业服务科:苑玉红; 联系电话:022-29246947)

                                                  2023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