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机构改革,内设“一个党工委、八个行政办公室和五个事业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海滨街道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决定;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本街道各部门之间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文书、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公开、便民电话、后勤保障、固定资产及公章管理、应急值守上传下达、安全保卫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负责本街道采购工作。
2、海滨街道党建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拟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并督查落实;负责组织、宣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统战、对台、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国防动员、政协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3、海滨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拟定本街道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负责民政、老龄、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扶贫帮困、科技、体育工作;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促进就业、街道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咨询指导、技术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
4、海滨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推动街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落实河(湖)长制,做好河道、坑塘清洁等水环境治理工作;负责人口管理等工作。
5、海滨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拟定本街道公共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治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
负责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类安全政策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负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暴力、反恐怖工作;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应急、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监管及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信访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节及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推进本辖区依法行政,监督指导本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审核辖区内行政执法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6、海滨街道财政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财政财务制度工作;负责组织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向本级人大作年度预决算报告工作;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资金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协助组织税收工作;负责会计、内部审计等工作。
7、海滨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社区建设与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建设,指导居委会工作,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及日常指导监督等有关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美丽社区创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
8、海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负责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负责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和工业园区的管理与协调服务;负责本街道各类统计和普查工作。
9、海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党建、群团等政策宣传咨询,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配合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摸排本街道宗教和民间信仰情况;统计街道域内侨眷信息等工作。
10、海滨街道综合治理中心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的综合指挥管理;负责平台的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本街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养管等综合管理问题的受理、转办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11、海滨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提供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12、海滨街道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推进街道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优质科技资源向基层集聚,组织开展街道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社区文化宣传,组织基层文化创作展演;负责本街道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发展和扶持基层文化体育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文化娱乐场所和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本街道企业的服务工作,街道企业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企业科技项目的管理、产品信息化等工作。
13、海滨街道产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指导与服务;负责本街道绿化技术服务等工作;搞好农林业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等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建设有关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节水、水利科技推广、街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水环境维护的技术指导和街道饮水安全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内设 14 个职能科室;下辖 1 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13687.01 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3689.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13687.01 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 3689.95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13361.93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 万元、事业预算收入 0 万元、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0 万元、投资预算收益 0 万元、其他预算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325.08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13687.01 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 3589.95 万元,其中: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 156.03 万元,主要用于 科技文化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和科技文化中心进行社区宣传,组织文化活动等费用 ;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817.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人员支出;民政优抚居委会退休人员支出10.24万元,死亡抚恤、伤残抚恤、退役军人生活补助等优抚生活补助支出351.64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6.32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人员及日常经费支出122.05万元
4、卫生健康科目支出159.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中心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科目支出592.8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人员经费支出及综合执法队进行执法活动时发生费用支出,包括外聘北京保安公司执法人员的劳务费支出
6、农林水科目支出658.43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以及绿化病虫害防治、排水管道等方面的公用经费支出;建设农村道路支出,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其中:村级组织运转经费456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842.77 万元,包括办公费 111.38 万元、印刷费 1 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2万元、电费52万元、水费5.9万元、邮电费10.72万元、维修费136.41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5万元、专用燃料费200万元、劳务费902.18万元、工会经费47.8万元、福利费8.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5万元、其他交通费58.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即广告宣传经费等)2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46.6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6.6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主要项目是: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40 万元,空调采购项目 0.84 万元,打印机购置项目0.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11 辆,其中: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9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环卫清洁用车车9辆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 个,涉及预算金额 6868.25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 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