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清单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协调、组织工作,包括会前准备、文件把关、会务组织及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1.1

会议协调


1.2

会务组织


1.3

文件把关


2

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

2.1

文件起草


2.2

文件上报


2.3

文件下发


3

负责上级党政机关来文来电和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请示、报告的分发和处理工作,并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3.1

上级文件处理


3.2

区政府各部门文件处理


3.3

协调文件修订建议


4

协助区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做好需由区政府承担的各类重要接待、大型活动的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

4.1

政务接待


4.2

活动协调


4.3

组织保障


5

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组织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5.1

调查研究


5.2

搜集信息


5.3

反馈情况


5.4

提出建议


6

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文卫系统的工作。

6.1

协助领导分管文卫系统


7

负责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本区政府工作的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协助安排人大、政协对区政府工作的相关会议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活动。

7.1

提案办理


7.2

议案办理


7.3

安排视察


8

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政府各部门做好需公开信息的整理、审核和发布。

8.1

政务公开


8.2

政府信息公开


8.3

审核发布政府信息


9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后勤、公务接待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既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9.1

机关事务管理


9.2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9.3

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10

负责联系服务企业家相关工作。

10.1

联系服务企业家


11

负责督查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并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级、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1.1

督查政府系统值班


11.2

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12

负责审核、办理全区因公出国(境)相关事项和邀请外国人士来访的有关事宜;负责协调处理在本区发生的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12.1

办理因公出国事宜


12.2

邀请外国人事来访


12.3

涉外突发事件处理


13

协助区政府机关分管领导负责政府机关建设工作

13.1

政府机关建设


14

负责政府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5

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15.1

推动招商引资


16

负责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6.1

人才队伍建设


17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7.1

其他工作


18

推进职能转变。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三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到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18.1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8.2

推进“五公开”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事项信息表


序号

1

名称

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协调、组织工作,包括会前准备、文件把关、会务组织及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秘书科

职责边界

秘书科牵头组织会务工作,相关职能单位履行上会事项的拟办和报审程序。

运行流程

1.职能单位完成上会事项上报;2.秘书科完成报批程序;3.组织会务工作。

运行要件

1.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2.已按程序审定的上会文件等材料。

责任事项


负责区政府各类会议、重要政务活动以及重要接待任务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整理,办公室综合性文稿、通知的起草;负责编发政府工作大事记;负责上级国家机关文件办理,同级国家机关来文及本区街镇、部门上报文件的登记、呈送,以及区政府领导对各类文件批示的传递和督办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公文登记流转工作;负责机关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印信使用、登记及本区行政机关公章的刻制、启用、回收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2

名称

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调研科

职责边界

调研科组织起草,相关职能单位提供素材。

运行流程

文件起草、意见征求、报批领导、下发

运行要件

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已按程序审定的相关文件。

责任事项

组织起草和参与起草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重要文件、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和区长专题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和情况报告;负责区政府宣传稿件的把关工作;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3

名称

负责上级党政机关来文来电和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请示、报告的分发和处理工作,并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秘书科

职责边界

秘书科牵头公文办理工作

运行流程

登记、立卷、保存

运行要件

文件文稿

责任事项

负责上级党政机关来文来电和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请示、报告的分发和处理工作,并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4

名称

协助区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做好需由区政府承担的各类重要接待、大型活动的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秘书科

职责边界

秘书科牵头组织会务接待工作,相关职能单位履行相关程序。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会议通知、布置会议活动现场、服务保障会议活动完成

运行要件

相关方案、通知

责任事项

协助区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做好需由区政府承担的各类重要接待、大型活动的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5

名称

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组织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调研科、信息科

职责边界

调研科、信息科共同行使

运行流程

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运行要件

相关文件材料

责任事项

负责信息的搜集、撰写、编发和报送工作;负责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6

名称

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文卫系统的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文卫科

职责边界

文卫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运行流程

组织协调,文件起草,调查研究,反馈情况,提供建议

运行要件

区政府领导批示,相关材料

责任事项

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履行委口管理职能,联系协调文卫系统工作;负责审核文卫系统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下发的公文、领导讲话及其他文稿;负责文卫系统工作会议、活动的协调服务;定期了解并汇总文卫系统及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围绕文卫系统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搜集并反馈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7

名称

负责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本区政府工作的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协助安排人大、政协对区政府工作的相关会议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活动。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综合科

职责边界

综合科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提案办理,议案办理,安排视察

运行要件

领导批示,相关文件材料

责任事项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联系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部门;办理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涉及区政府工作的议案、建议、提案;负责机关信访接待;办理网络留言、人民来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8

名称

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政府各部门做好需公开信息的整理、审核和发布。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政务信息公开科

职责边界

政务信息公开科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政府信息

运行要件

领导批示,三级审签,相关材料留存

责任事项

负责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负责宝坻政务网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9

名称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后勤、公务接待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既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科

职责边界

机关事务管理科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运行流程

管理,检查,监督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负责拟定机关事务管理的制度、标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定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制定区级相关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安全保卫和相关社会事务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公务接待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既有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分解落实;负责既有公共机构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能源消耗统计分析监督检查、节能改造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各项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及安全、消防、反恐工作;负责区政府机房的管理和机关网络日常维护监管;负责政府机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和善后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10

名称

负责联系服务企业家相关工作

法定依据

宝坻区委编办《关于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企业家服务科由挂牌设置调整为单独设置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23号)

实施机构

企业家服务科

职责边界

企业家服务科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联系、服务,协调推动,收集意见,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运行要件

相关机制文件

责任事项

负责联系、服务企业家工作,协调推动支持企业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鼓励引导企业家创业创新,推动企业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家健康成长;建立与企业对接服务和快速响应机制,经常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和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11

名称

负责督查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并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级、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科

职责边界

机关事务管理科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

运行流程

服务保障,督查检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运行要件

相关材料留存

责任事项

负责督查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并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级、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12

名称

负责审核、办理全区因公出国(境)相关事项和邀请外国人士来访的有关事宜;负责协调处理在本区发生的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外事科

职责边界

外事科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办理因公出国事宜,邀请外国人士来访,涉外突发事件处理

运行要件

相关文件,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负责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全区因公出国(境)相关事项和邀请外国人士来访的有关事宜;负责协调处理在本区发生的重大涉外突发事件;负责本区与外国地方政府间交流工作,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协调和组织重要外事活动;负责管理区政府办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13

名称

协助区政府机关分管领导负责政府机关建设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科

职责边界

机关事务管理科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协助区政府机关分管领导负责政府机关建设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14

名称

负责政府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区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科

职责边界

区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科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负责政府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15

名称

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企业家服务科

职责边界

企业家服务科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16

名称

负责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综合科

职责边界

综合科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负责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17

名称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各科室

职责边界

各科室共同行使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序号

18

名称

推进职能转变。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三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到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25号)

实施机构

各科室

职责边界

各科室共同行使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推进职能转变。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三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到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