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
(2)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3)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资金管理。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制定房地产(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监督执行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6)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监督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制度。
(7)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监督管理。
(8)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施工许可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
(9)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负责与市相关部门关于村镇建设工作对接。
(10)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协调指导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
(11)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12)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13)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9856.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95.11万元、其他支出95052.45万元。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5年收支总预算100946.35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00946.3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74157.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年初结转结余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99856.84万元,占98.92%;一般公共预算1089.51万元,占1.08%;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100946.3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74157.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年初结转结余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97.87万元,占0.89%;项目支出100048.48万元,占99.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0946.3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74157.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年初结转结余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99856.84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0946.3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74157.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年初结转结余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95.11万元、其他支出95052.45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3.8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175.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2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09.27万元,主要原因是宝坻区城市更新项目在此科目核算,其中:
“20104发展与改革事务”109.27万元,包括:“2010406社会事业发展规划”109.2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更新项目。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5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5.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役士兵经费减少,其中: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3.48万元,包括:“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0809退役安置”179.04万元,包括:“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79.0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经费支出。
3、“210卫生健康支出”43.4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增加,其中: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3.48万元,包括:“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6.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212城乡社区支出”783.5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本科目核算的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783.51万元,包括:“2120101行政运行”770.9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60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支出。
5、“221住房保障支出”4665.1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09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其中:
“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665.11万元,包括:“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722.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宝坻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2210111配租型住房保障”3943.1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和保障性租赁住房-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7.8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73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94万元;津贴补贴157.87万元;奖金88.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0万元;住房公积金176.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8万元;离休费18.69万元;退休费21.30万元;生活补助5.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6万元。
公用经费163.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84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14.00万元、邮电费10.00万元、取暖费14.35万元、物业管理费11.58万元、差旅费5.00万元、公务招待费1.04万元、劳务费16.32万元、委托业务费11.68万元、工会经费11.04万元、福利费14.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和2024年预算安排一致。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和2024年预算安排一致。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082.4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7298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 具体情况。
1、“221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
“22198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0.00万元,包括:“2219899其他住房保障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宝坻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的支出。
2、“229其他支出”95052.4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729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
“2290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5052.45万元,包括:“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95052.45万元,主要用于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2022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2024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西环路地下综合管廊等。
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3.80万元,包括办公费26.84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14.00万元、邮电费10.00万元、取暖费14.35万元、物业管理费11.58万元、差旅费5.00万元、公务招待费1.04万元、劳务费16.32万元、委托业务费11.68万元、工会经费11.04万元、福利费14.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购买办公用纸2.00万元;购买打印机1.86万元;购买复印机3.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金额100048.48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