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贯彻执行国家、市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承担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2)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
(13)指导各街镇卫生健康工作。
(14)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15)负责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6)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7)组织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领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辖42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3.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
4.天津市宝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天津市宝坻区职工卫生学校
6.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8.天津市宝坻区中心血库
9.天津市宝坻区安康医院
10.天津市宝坻区康复医院
11.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
12.天津市宝坻区妇产医院
13.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
14.天津市宝坻区宝平医院
15.天津市宝坻区何仉卫生院
16.天津市宝坻区钰华医院
17.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医院
18.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医院
19.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医院
20.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
21.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医院
22.天津市宝坻区黑狼口医院
23.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医院
24.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医院
25.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医院
26.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医院
27.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医院
28.天津市宝坻区三岔口卫生院
29.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卫生院
30.天津市宝坻区朝霞卫生院
31.天津市宝坻区赵各庄卫生院
32.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卫生院
33.天津市宝坻区南仁垺卫生院
34.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卫生院
35.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卫生院
36.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卫生院
37.天津市宝坻区周良卫生院
38.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卫生院
39.天津市宝坻区大唐庄卫生院
40.天津市宝坻区口东卫生院
41.天津市宝坻区杨家口卫生院
42.天津市宝坻区黄庄卫生院
43.天津市宝坻区北潭卫生院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98.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10264.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1296.7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1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8.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085.56万元。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355059.86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355059.8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4371.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事业收入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21296.75万元,占34.16%;一般公共预算23498.18万元,占6.6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210264.93万元,占59.2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259000.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9776.12万元,主要原因是门诊量增加,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8193.44万元,占95.83%;项目支出10807.23万元,占4.1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3498.1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86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98.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158.17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656.3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822.9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1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22.9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56.3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822.9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316.4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4.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职业教育”316.41万元,包括:“中等职业教育”316.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317.0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92.67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增加及人员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38.13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5.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2.7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退役安置”378.88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378.8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工资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24022.9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181.0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097.5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232.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经费;“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64.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经费。
“公立医院”1074.33万元,包括:“综合医院”392.94万元,主要用于医院人员经费及医院正常运转经费;“中医(民族)医院”68.38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人员经费及医院正常运转经费;“精神病医院”365.60万元,主要用于安康医院项目经费等;“妇幼保健医院”61.74万元,主要用于妇产医院人员经费及医院正常运转经费;“其他专科医院”84.43万元,主要用于医院人员经费及医院正常运转经费;“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01.25万元,主要用于医院项目运行经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218.68万元。包括:“乡镇卫生院”7218.6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人员经费及项目运转经费。
“公共卫生”10141.98万元,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691.66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卫生监督机构”948.3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综合监督所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妇幼保健机构”13.92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项目经费;“精神卫生机构”686.85万元,主要用于安康医院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应急救治机构”960.34万元,主要用于急救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采供血机构”299.7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血库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92.02万元,主要用于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193.92万元,主要用于病媒生物防治经费及其他重大公卫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41.17万元,主要用于核酸基地运转经费及突发事件经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4.0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工作经费。“计划生育事务”1107.07万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1107.0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发放。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32.46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315.7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离休干部药费及行政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94.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2.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
“中医药事务”98.00万元,包括:“中医(民族医)药专项”98.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项目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52.87万元,包括:“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52.87万元,主要用于妇儿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49.1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14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离休干部药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1395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39.37万元、津贴补贴1127.04万元、奖金285.21万元、绩效工资1571.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5.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2.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0.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88万元、住房公积金2021.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2万元、离休费73.50万元、退休费639.63万元、生活补助68.20万元、医疗费补助120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7.54万元。
公用经费89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12万元、印刷费5.20万元、咨询费2.00万元、手续费2.00万元、水费17.40万元、电费85.48万元、邮电费19.50万元、取暖费72.07万元、物业管理费85.58万元、差旅费49.96万元、维修(护)费19.50万元、租赁费2.13万元、公务接待费4.90万元、专用材料费6.32万元、劳务费41.87万元、委托业务费99.60万元、工会经费82.09万元、福利费106.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70万元及其他资本性支出3.40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6.9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5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心血库车辆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5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心血库车辆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9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总量。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1家行政单位以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1.05万元,包括办公费44.72万元、印刷费2.00万元、咨询费2.00万元、水费6.00万元、电费32.00万元、邮电费7.00万元、物业管理费21.70万元、取暖费16.96万元、差旅费25.0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租赁费2.13万元、公务接待费4.90万元、劳务费27.69万元、委托业务费12.24万元、工会经费37.78万元、福利费49.28万元、其他交通费72.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及办公设备购置3.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77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4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9.26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及医疗设备项目11045.45万元,维修改造项目335.00万元及服务项目2399.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83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12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涉及预算金额8649.58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