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查处违反《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统一管理水资源,做好全区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管理、监督和保护工作。
3、负责编制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水利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
4、负责全区用水计划和蓄水、调水、供水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主管全区蓄水、供水、抗旱调水、节水用水工作。
5、主管全区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水文和对外水利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水利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和水利科技队伍的建设。
6、负责全区农村水利的建设与管理,对乡镇街涉水事务实行业务指导。
7、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的质量监督,负责水利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区一、二级河道、干渠等水利设施及水域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对全区国有扬水站及配套建筑物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9、负责农用地表水供水费、地下水资源管理费、城区自来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工作。
10、负责城市供水、城区排水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宝坻区水务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 5 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机关1个单位。
2、事业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河道管理所、天津市宝坻区水利科技推广中心、天津市宝坻区河道二所、天津市宝坻区排灌管理站等4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34874936.58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114943584.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93529987.4元,占 67.5 %;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 0 %;事业收入 0 元,占 0 %;经营收入 62,064,119.86 元,占 14.2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5085961.91 元,占10.37%;其他收入1106421.3 元,占 0.3 %。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34874936.58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114943584.86 元,其中:基本支出 78463880.63 元,占 18.04 %;项目支出248,420,850.56 元,占57.12 %;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 0 %;经营支出42,747,852.71 元,占 9.83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35,859,738.62 元,占 8.25 %。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82786909.4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122287638.47元,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 3657331.2 元,其中:风沙荒漠治理1200000元,主要用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河长制办公水体污染防治项目2457331.2元。
2、“城乡社区支出”100707672.68元,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00707672.68元,主要用于: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旱厕改造PPP项目10707672.68元。
3、“农林水支出”172793143.03元,其中:行政运行12748990.18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2780573.17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开支;水利工程建设17863182.5元,主要用于:2017年地下水压采转换工程3059000元,2018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937000元,关于对官庄节制闸改造工程661700元,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7102800元,2018年灌溉计量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支出1383300元,水务改革发展项目二类费用857549元,2018年宝坻区地下水压采水源转换工程3187448元,2018年预防性试验不合格项目支出以及2018年新城管网维修维护项目支出674385.5元;水土保持1853800元,主要用于:2018年庞桥头村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1853800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889183.5元,主要用于:2017年调水费项目支出454777.5元,天津宝坻区大白街道节水工程配套项目资金584603元,河长制河湖水质及水生态管理支出1849803元;防汛9849932.5元,主要用于:防汛储备物资150000元,2018年调水费421462.5元,2018年应急度汛工程4114600元,农村基层防汛预警体系建设4400000元,购置抢险救援冲锋舟540000元,2018年防汛工作经费223870元,各闸段2018年电费348580.71元,2018年预防性试验项目888900.47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30380000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蓟潮引渠青龙湾治理10380000元,中小河流治理引洵入潮史各庄20000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514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建设5140000元;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805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补助资金68050000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1809.49元,其中:行政事业离退休费4341809.4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60702.9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额缴费1881106.52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695.07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8695.0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用373600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用913353.07元。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41158325.91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1875274.09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33565413.13 元,其中:“基本工资” 7839527.37 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893671.5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副食、取暖、防暑、住房等各项补贴;奖金603978.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13个月工资;绩效工资5471456.2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效益奖,及事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42352.36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职业年金缴费1917556.04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职业年金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9573.4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313.96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6712465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57518.4元,主要用于:值班费、加班费、未休假补贴,志愿兵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47098.9元,其中:离休费486953.6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工资及补贴等;退休费1335021.7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各项补贴等;抚恤金403821元,主要用于: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及丧葬费等;生活补助110419.6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和职工家属丧葬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088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采暖、物业、上下班交通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3428171.88元,其中:办公费315619.55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及书报杂志费等;手续费5490.5元,主要用于银行办理各种业务的手续费等;印刷费14445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材料及宣传材料印刷费支出;电费298159.07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电费;邮电费249409.29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固定电话费、网络费用等;取暖费221198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的冬季取暖费;物业管理费1594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维护等;差旅费98438.5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外出交通费及误餐费支出;维修(护)费216449.4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维修及其他日常维修等;会议费19265元,主要用于会议的厂地费用支出;培训费33120元,主要用于职工业务培训的支出;公务招待费29706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指导、审核等招待支出;委托业务费251000元,主要用于会计师事业所等中介机构的评审费等;工会经费402695.08元,主要用于职工应享受的各种正当、合法工会福利;福利费488581.3元,主要用于职工的福利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852.88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用等;其他交通费用304760元,主要是公务员的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8482.31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宣传费、诉讼费、律师费、单位的其他日常支出等。
3、“资本性支出”217642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17642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2291611.99元,比2017年增加414821.18 元,增长 18 %。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诉讼赔偿费等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3513700 元,当年收入 1176300元,支出总计 4690000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617537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0000 元,其中:“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030000 元,主要用于:移民补助支出32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710000元。
2、“城乡社区支出”3660000元,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3513700元,代征手续费146300元。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64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6435 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共有车辆7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5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未处置的闲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1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