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 关怀版 | 简体| 繁体

2017年国土局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发布时间:2017-01-25 14:50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服务本辖区发展。

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区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开垦、复垦)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负责组织开展我区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发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地籍档案管理、建设用地证后监管、土地测绘、地价管理、土地权属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报、分解、执行、统计及建设用地备案工作、拟定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农用地转用征收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负责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负责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区政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审查报批及事务性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以及临时用地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供地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取土审批工作。

5、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国有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负责土地的收购、整理、储备、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编制,地价确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签订的后期管理以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6、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使用费;负责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三级)备案工作。

7、负责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教、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各类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8、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负责处理有关信访、投诉和举报工作。

9、负责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撑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共享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重大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调查处理具体事务性工作等。

10、承办市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共内设 6个职能科室,下辖4个中心。实有161人,包括在职143人,退休18人。

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 3162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4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953 万元,其他收入 169.8万元,上年结余和结余3902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 3162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453.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等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122.8万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业务支出及基本支出

本部门2017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0.7万元,包括办公费    42.9万元、书刊杂志2.1万元、印刷费4.5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50万元、办公电话费7.2万元、网络通讯费5万元、维修(护)费24.5万元、物业管理费30万元、差旅费16.7万元、租赁费8万元、培训费3.5万元、工会会费25.3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70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39.2万元,为土地等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费。

我单位没有专业性名词需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