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2〕61号)的要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官方兽医对养殖环节申报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按规定进行监督。经认定统计,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宝坻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共计13179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宝坻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共计55403头。现将补助对象、补助头数及补助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22-29242532。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