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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宝坻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所属街镇核查验收、统计申报,现将拟拨付补助资金情况(见附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监督电话:022-29241742
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22-2924334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