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关于本区统战工作部署,抓好各项统战工作的落实。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人士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3、了解掌握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和反映意见;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外籍华人代表人士和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
5、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
6、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以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8、贯彻执行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依据有关政策做好本区的对台工作。
9、研究制定我区贯彻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的具体意见、涉台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10、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区对台经贸工作和文化、科技、学术、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开展对台招商引资,负责联系本区的台资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办好台资企业,保护台商及我员工的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来访、探亲、旅游台胞的接待工作,及时上报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协调解决台胞有关纠纷、婚姻、殡葬、财产继承及来信来访等问题。
12、汇集涉台工作信息,掌握台胞、台属、本区台商动态,及时向上级反映。结合对台经贸、交流交往工作广交朋友。
13、负责本区接受台胞捐赠的审批、申报及管理工作;对本区聘请台胞为顾问、授予台胞荣誉称号等进行初审。
14、负责在本区台湾省籍同胞、去台人员亲属的行前教育工作,指导管理本区台属联谊的工作。
15、归口管理本区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
16、组织、指导本区的涉台工作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4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2万元。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487.39万元。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487.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487.3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支出预算487.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70.39万元,占96.51%;项目支出17.00万元,占3.4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87.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7.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2万元。
(一)总体情况。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0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
“统战事务”414.0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97.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7.0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实践创新基地、节日慰问宗教界人士、场所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8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社保基数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8.23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5.1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社保基数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5.1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1.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0.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3.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40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67万元、津贴补贴91.25万元、奖金51.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0万元、住房公积金103.6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2万元、退休费1.67万元、生活补助1.8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0万元。
公用经费6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8万元、差旅费4.00万元、租赁费3.72万元、会议费4.00万元、培训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40万元、委托业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5.09万元、福利费6.40万元、其他交通费14.46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6.4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4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4年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4年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0.54万元,包括办公费11.08万元、差旅费4.00万元、租赁费3.72万元、会议费4.00万元、培训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40万元、委托业务费0.48万元、福利费6.40万元、其他交通费14.4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用纸采购项目2.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17.00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