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服务本辖区发展。
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区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开垦、复垦)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负责组织开展我区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发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地籍档案管理、建设用地证后监管、土地测绘、地价管理、土地权属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报、分解、执行、统计及建设用地备案工作、拟定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农用地转用征收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负责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负责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区政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审查报批及事务性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以及临时用地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供地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取土审批工作。
5、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国有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负责土地的收购、整理、储备、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编制,地价确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签订的后期管理以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6、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使用费;负责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三级)备案工作。
7、负责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教、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各类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8、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负责处理有关信访、投诉和举报工作。
9、负责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撑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共享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重大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调查处理具体事务性工作等。
10、承办市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共内设 6个职能科室,4个中心。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345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5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03.4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345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0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2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干部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03.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工作经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813.6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及业务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8万元,包括办公费42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50万元、邮电费7万元、租赁费8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福利费41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13万元、物业管理费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四)关于空表的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