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主要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内设 71 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 413061174.26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52142969.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464785.26元,占 98 %。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13061174.26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47658755.22元,其中:基本支出391125596.9元,占94.7%;项目支出11854974.3 元,占 3 %。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02980571.20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96570035.2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支出” 372177769.28元,其中:
“行政运行”350334769.28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公安支出”21843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331801.92 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20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131801.92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1051000 元,其中:
“退役士兵安置” 1051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役士兵安置。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420000.00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 9420000.00 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391125596.9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35803780.92 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297786368.63 元,其中:
基本工资 62714521.70 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115145713.50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
奖金14770976.70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3047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伙食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720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缴费3131801.92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4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险缴纳3899302.8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军残补助和辅警社保缴费。
住房公积金56939728.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533854.01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未休假津贴。
2、商品和服务支出58769017.99元,其中:
办公费8440111.00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用。
印刷费741049.00元,主要用于:法律文书,宣传单据等印刷费用。
咨询费22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维修工程的咨询费用。
手续费4320.22元,主要用于:电汇手续费、购买支票工本手续费。
水费180968.8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直属机关的水费。
电费3625829.73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电费。
邮电费733511.50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电话费。
取暖费3193532.49元,主要用于:机关取暖费用。
物业管理费1463204.60元,主要用于:机关院内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3279320.00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
因公出国费用4550.00元,主要用于:局长出国交流学习。
维修费5006692.12元,主要用于:日常维修。
租赁费214620.00元,主要用于:两会保卫及其他期间保卫活动。
会议费19612.00元,主要用于:会议活动支出。
培训费106684.00元,主要用于:分局贯彻十九大精神科级干部培训等。
专用材料费72372.55元,主要用于:嫌疑人体检,刑事技术等费用。
被装购置费585589.00元,主要用于:辅警购置服装。
劳务费524258.40元,主要用于:招录辅警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2523017.60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鉴定费和停车费,办案鉴定检测。
工会经费3481210.12元,主要用于:蛋糕卡、文体活动用品,传统节日慰问。
福利费7616389.13元,主要用于:各派出所食堂支出,因公伤慰问金,民警体检费,防暑降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98412.75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维修;
其他交通费用6944189.00元,主要用于:车补和租用车辆。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87573.98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共9716748.73元,其中:
离休费89740.8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费用。
退休费756201.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
抚恤金444824.00元,主要用于:抚恤金。
生活补助1092563.63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驻村干部补助和援疆人员补助。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3419.30元,主要用于:通讯补贴、护理费、上下班交通补贴。
4、资本性支出 24853461.55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8942534.93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123711.04元,主要用于:警用装备和设备购置。
公务用车购置5787215.58元,主要用于:购置警务用车。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83622479.54元,比2017年增加 41149764.31 元,增长 96.89 %。主要原因是:公安建设的投入资金增多。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640.88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784.66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63.02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93.2 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2018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9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公安局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