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内设13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9.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98.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00万元、农林水支出1327.7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0.68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4819.81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4819.8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448.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特定目标类预算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98.57万元,占6.19%;一般公共预算4521.24万元,占93.81%;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4819.8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448.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特定目标类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141.23万元,占65.17%;项目支出1678.58万元,占34.8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819.8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448.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特定目标类预算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2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98.57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19.8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448.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特定目标类预算减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00万元、农林水支出1327.7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0.68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4819.81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52.8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119.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特定目标类预算减少。
(二)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2.3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35.2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特定目标类预算减少,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695.0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356.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科室人员、办公等支出;“事业运行”324.7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治理中心人员、办公等支出;“事业运行”14.16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费支出。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37.31万元,包括:“事业运行”537.31万元,主要用于党群服务中心人员、办公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3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4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5.28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退役安置”214.44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214.44万元,主要用于聘用退役士兵劳务派遣费等支出。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50.67万元,包括:“事业运行”150.6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办公等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151.6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1.69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72.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事业单位医疗”65.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编制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3.76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4、 “农林水支出”1327.7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14.8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特定目标类预算减少,其中:
“农业农村”235.70万元,包括:“乡村道路建设”4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建设支出;“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7.70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职补助支出;“耕地建设与利用”188.0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1092万元,包括:“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092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党务工作者工资报酬和村级办公费用等支出。
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0.6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增加,其中:
“工业和信息产业”360.68万元,包括:“事业运行”360.68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41.2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等正常涨幅。其中:
人员经费2770.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0.71万元、津贴补贴528.15万元、奖金179.31万元、绩效工资346.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5.1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5万元、住房公积金668.30万元、离休费16.46万元、退休费25.85万元、生活补助13.65万元、奖励金0.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4万元。
公用经费3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36万元、电费80.6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取暖费4.00万元、物业管理费16.0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租赁费0.2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41.25万元、福利费52.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6.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与去年相比持平。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与去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财力不足,高标准农田建设费用预算减少。
(二) 具体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67.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财力不足,高标准农田建设费用预算减少,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7.00万元,包括:“农业生产发展支出”67.0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
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0.80万元,包括办公费75.36万元、电费80.6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取暖费4.00万元、物业管理费16.0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维修(护)费8.00万元、租赁费0.2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委托业务费5.00万元、工会经费41.25万元、福利费52.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8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00万元。主要项目是:垃圾清扫清运项目165.00万元,复印纸采购项目5.5万元,办公室设备及家具购置项目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其他车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金额1678.58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