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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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宝坻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79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规〔2020〕1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修改和废止依据
2022年到期,自动失效。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区教育局拟定的宝坻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部门:

区教育局拟定的《宝坻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已经区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5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政办20205文件精神,实现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立足我区教育实际,扎实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2年,我区率先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以保持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领先地位。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中小学德育创新改革工程,每学期开展思政课程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每学年举行1次德育论坛,每两年举办1次班主任技能大赛;中小学书记、校长每学期讲思政课2次以上,打造一批品德教育示范校。实施智育水平提升工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5项以上全校特色项目体育比赛,班级或年级经常性开展单项体育比赛,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60%。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建设12所市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校,推进6门以上津沽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精品课程,开展班集体合唱、校园集体舞、古诗词吟唱等活动,使每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实施劳动育人工程,建设1个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打造品牌特色。

(二)提升改造中小学C级校舍。我区已鉴定的中小学校舍,按规定全部进行了提升改造,已不存在C级校舍。但还有53.7万平方米的中小学校舍未鉴定,可能会出现C级校舍,计划 2020年鉴定3.9232万平方米,2021年鉴定25万平方米,2022年鉴定24.7768万平方米,针对鉴定后可能出现的C级校舍,及时安排提升改造。

(三)推进居民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建设。加大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中小学校建设力度,确保城区规划中小学校建设工程如期竣工投入使用。按照城区建设规划,城区内新建中小学校12所,现已投入使用2所,今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3所,其余72020年底竣工。推动街镇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按计划进行,街镇改扩建中小学校13 所,现已全部开工建设,按计划施工。新校舍投入使用后,学生进行 合理分流,确保全区所有小学、初中在校生规模均小于2000人,班级学生数分别小于45人、50人,符合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标准要求,也为今后区域内生源增加,预留好足够的学位。

(四)提升改造中小学校体育场馆。我区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现已分别达到7.510.2平方米以上,符合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面积要求,但中小学校还有69块土操场未列入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需要改造提升为塑胶操场,我们既要争取市级财政支持,也要主动筹集资金,完成操场改造提升任务。

(五)新增中小学教学仪器配置。按照教育部初中物理等6个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和我市中小学音体美装备标准,采取统一采购、集中配送的方式,三年内新增29.33万台套件中小学教学仪器。其中,2020年新增10万台套件的教学仪器,2021年新增10万台套件教学仪器,2022 年新增9.33万台套件教学仪器。到2022年,确保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和2500元以上。加强实验教学监管与指导,切实按照课程标准开足开好实验课,确保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的演示实验、动手实验和实践调查等开出率达到100%

(六)加强数字校园建设。2021年,全区中小学实现高速宽带接入和无线网络全覆盖。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慧教学支持系统,做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创建一批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验校。到2022年,培育6个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

(七)补充中小学体育、艺术美术、音乐教师。科学核定教师工作量,在核定编制内补充50名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其中,2020年补充17名,2021年补充17名,2022年补充16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教育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购买体育、科技、艺术等相关教育服务。

(八)实施中小学杰出津门校长、班主任、教师培养支持计划。每年遴选1名杰出津门校长,2名杰出津门班主任,3名杰出津门教师进行重点培养,三年为一个周期。

(九)加强中小学骨干师资梯队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特级教师训练营计划、农村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助力计划。持续实施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乡村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学科领航教师培养工程。采取集中学习、学访考察、基地实践、双导师指导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落实市、区、校三级骨干教师梯队建设,系统实施骨干教师培养、申报、认定工作。制定实施中小学区级学科骨干教师认定管理办法。到2022年,市级骨干教师达到70名,区级骨干教师达到900名,校级骨干教师达到1600名,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达到1人以上,且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均分别小于或等于0.50.45,并有效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十)健全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对接市教委直属学校和市教育先进区,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落实我区教育局与和平区教育局、天津市南开中学、天津市实验小学教育合作项目,形成区域发展共同体,实现集群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做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办学、义务教育学校校际联盟办学教育改革项目,切实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区级财政要切实做到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逐年只增不减。健全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落实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政策。

(二)统筹用好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充分利用有关政策,统筹自有财力和市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加强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提升改造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地和提升改造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建设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增添教学仪器,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三)完善事权财权分担机制。区级财政统筹资金,实施杰出宝坻校长、教师、班主任培养支持计划,支持实施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项目,支持区域内中小学校改造教室灯光、建设校园安全防控系统,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支持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支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元关爱计划等。

(四)建立帮扶支教激励机制。继续实行城区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轮岗交流制度,落实相应待遇政策。做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办学、义务教育学校校际联盟办学教育改革项目。落实好结对帮扶制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五)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统筹管理。依据我市中小学编制标准,核定中小学校教师编制,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机制,制定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责任分工,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重中之重,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为抓手,对照评估指标,找准短板弱项,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逐校逐项进行整改提升,确保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做好市级督导评估与区级督导评估对接工作,做好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准备申报工作。

(二)强化督导推动。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家评估指导组,逐校进行指导推动。做好区级督导自评工作,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校履职尽责、绩效激励的重要依据。建立目标完成情况全程跟踪制度和工作倒逼机制,对区级督导评估和市级督导评估抽查,国家督导评估认定顺利通过的学校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缺乏成效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以保证全区如期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123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