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环保局拟定的关于宝坻区环保活动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环保局拟定的《宝坻区环保活动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4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环保活动日实施方案
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持续有效地开展“清洁家园”和“四清一绿”行动,不断强化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为,拟设立环保活动日。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的总目标,通过环保活动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部署任务,推动工作;促进各单位间相互学习交流好经验好做法;组织机关干部、志愿者开展清洁家园等活动,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设立每月5日为环保活动日。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安排部署环保活动日启动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召开环保活动日启动会议。区直各机关、各街镇、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区政府的安排,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活动方案,适时启动环保活动日活动。
(二)开展“绿色单位”、“ 整洁村庄”、“美丽社区”创建活动。全区各单位都要以开展环保活动日为契机,每月组织一次义务劳动,义务打扫单位、责任段卫生。在单位开展争当环保之星、节约标兵、绿色科室等活动。通过开展环保日活动进一步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使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在居民小区开展“美丽社区”创建活动。各社区居委会组织辖区居民开展“美丽社区”创建活动,教育居民爱护家园环境,不乱倒垃圾和污水,不随地吐痰。不让自家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设置“废旧电池等有害废品收集箱”,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回收和集中妥善处理。在居民小区增设可回收垃圾箱,倡导垃圾分类处理。
在农村地区开展“整洁村庄”创建活动。结合“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生态村创建等活动,集中搞好农村垃圾的整治,完善保洁制度,成立专门保洁队伍,实行垃圾集中定时处理,杜绝垃圾乱堆、乱扔、乱放、乱烧等行为。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区电台、电视台、《宝坻报》开辟专栏,围绕环保活动日开展专题报道。主要宣传报道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对破坏环境行为进行曝光。报道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各条战线成果、污染治理效果、工作经验等。
电信、联通、移动等通信公司,在环保活动日期间发送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公益短信。
文化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以戏曲、摄影、花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低碳减排理念,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
环保、科委、国土、民政等职能部门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等为契机,深入宣传和普及环保、科普、建设低碳社会的知识,进一步培养广大干部群众的低碳生活理念。
全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利用广播、板报、局域网等载体,有针对性地进行环保知识宣传。
(四)开展主题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观念。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社会组织单位,应发挥职能优势,号召工人、共青团、妇女做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主力军,经常组织开展保护环境、爱护环境主题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全区各单位要在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过环保节日。
民政部门要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文明祭祀的意义,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祭奠时,摈弃放爆竹、烧纸钱等陋习,倡导环保祭扫、文明祭奠。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直各部门、各街镇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对减排、大气污染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每月10日前要将环保活动日开展情况信息报送环保活动日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环保局电话:29222044;邮箱:bd_stk@163.com。)
(二)加强督查。环保活动日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对后进单位督促其整改。
(三)加强考核。环保活动日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明察暗访情况进行归纳打分,将分数纳入各街镇“清洁家园”行动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