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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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28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3〕4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进展顺利,内容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4个方面,一套符合全方位、多层次要求的应急预案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然而,随着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客观环境的快速变化,一些现有应急预案逐渐显现出操作性不强、联动机制不健全等不适应突发事件应对实际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我区自身风险防范与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经区领导批准,决定对现有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本次预案修订工作是加强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单位参与修订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准则,以天津市和我区总体应急预案为依据,按照《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办发2008147号)具体要求,参照各系统、行业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周密严谨地做好我区29项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工作,确保全区专项应急预案内容规范、框架合理、预设科学、启动有力,不断推进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平稳高效落实任务

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具备高度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复杂性,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有序推进工作落实。一要整合人力资源。集中专业精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预案修订小组,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开展工作。二要明确职责分工。由一名分管领导负总责,牵头抓好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具体完成各项任务。三要推进工作落实。按计划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对策研讨,广泛征求联动单位意见建议,集体审核把关修订方案,确保工作不乱不断、持续推进。

三、紧盯关键环节,着眼效益提升质量

一要立足现实情况想问题。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着眼提高应急预案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情况设想、指挥协同、响应等级、保障措施及相关负责人等要素进行修改和完善,强化实时启动效用。二要基于风险评估定措施。对可能发生突发情况的事件成因、易发时间、发生概率、可控性、紧急程度及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次生灾害进行详细评估,力争把情况设想全面、把困难考虑充分,保证对策、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三要参照意见建议作改进。应急预案内容涉及部门多、行业广、领域宽,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征询、吸纳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预设增减和关系调整,着力提高职责清晰度、强化联动有效性,促进预案整体质量的有效提升。

四、把握时间节点,遵循时限完成任务

按照天津市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本次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拟定于10月底前完成。各牵头单位要准确把握时间,按时完成修订任务,并请于1025日前将预案报审稿提交区应急办。

联系人:傅长明;电话:29231896

附件: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牵头修订单位一览表

201387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牵头修订单位一览表

序号

分类

专项应急预案名称

牵头单位

备注

1

宝坻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区林业局

2

宝坻区防洪抗旱应急预案

区水务局

3

宝坻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区科委(地震办)

4

宝坻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区国土分局

5

宝坻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6

宝坻区蝗虫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种植业服务中心

7

宝坻区防御外来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区农委

8

宝坻区农业生产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区农委

9

宝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区气象局

10

宝坻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区安监局

11

宝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区安监局

12

宝坻区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区质监局

13

宝坻区电网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供电公司

14

宝坻区城市公共系统(燃气、供热、供排水)应急预案

区建委、房管局

15

宝坻区道路桥梁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16

宝坻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安分局(消防支队)

17

宝坻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区环保局

18

公共卫生事件

宝坻区重大、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区卫生局

19

宝坻区食物、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区卫生局

20

宝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药监局

21

社会安全事件

宝坻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安分局

22

宝坻区处置公共场所滋事事件应急预案

安分局

23

宝坻区处置民族、宗教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民宗办、公安分局

24

宝坻区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外事办、公安分局

25

宝坻区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区教育局

26

宝坻区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预案

安分局

27

宝坻区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安分局

28

宝坻区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安分局

29

宝坻区防御空袭应急预案

区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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