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进展顺利,内容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4个方面,一套符合全方位、多层次要求的应急预案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然而,随着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客观环境的快速变化,一些现有应急预案逐渐显现出操作性不强、联动机制不健全等不适应突发事件应对实际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我区自身风险防范与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经区领导批准,决定对现有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本次预案修订工作是加强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单位参与修订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准则,以天津市和我区总体应急预案为依据,按照《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办发〔2008〕147号)具体要求,参照各系统、行业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周密严谨地做好我区29项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工作,确保全区专项应急预案内容规范、框架合理、预设科学、启动有力,不断推进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平稳高效落实任务
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具备高度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复杂性,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有序推进工作落实。一要整合人力资源。集中专业精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预案修订小组,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开展工作。二要明确职责分工。由一名分管领导负总责,牵头抓好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具体完成各项任务。三要推进工作落实。按计划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对策研讨,广泛征求联动单位意见建议,集体审核把关修订方案,确保工作不乱不断、持续推进。
三、紧盯关键环节,着眼效益提升质量
一要立足现实情况想问题。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着眼提高应急预案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情况设想、指挥协同、响应等级、保障措施及相关负责人等要素进行修改和完善,强化实时启动效用。二要基于风险评估定措施。对可能发生突发情况的事件成因、易发时间、发生概率、可控性、紧急程度及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次生灾害进行详细评估,力争把情况设想全面、把困难考虑充分,保证对策、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三要参照意见建议作改进。应急预案内容涉及部门多、行业广、领域宽,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征询、吸纳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预设增减和关系调整,着力提高职责清晰度、强化联动有效性,促进预案整体质量的有效提升。
四、把握时间节点,遵循时限完成任务
按照天津市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本次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拟定于10月底前完成。各牵头单位要准确把握时间,按时完成修订任务,并请于10月25日前将预案报审稿提交区应急办。
联系人:傅长明;电话:29231896。
附件: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牵头修订单位一览表
201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牵头修订单位一览表
序号 |
分类 |
专项应急预案名称 |
牵头单位 |
备注 |
1 |
自 然 灾 害 |
宝坻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
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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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宝坻区防洪抗旱应急预案 |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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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宝坻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
区科委(地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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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宝坻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区国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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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宝坻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
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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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宝坻区蝗虫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
种植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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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宝坻区防御外来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
区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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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宝坻区农业生产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
区农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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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宝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区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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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事 故 灾 难 |
宝坻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区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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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宝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
区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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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宝坻区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
区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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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宝坻区电网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
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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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宝坻区城市公共系统(燃气、供热、供排水)应急预案 |
区建委、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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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宝坻区道路桥梁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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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宝坻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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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宝坻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
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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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公共卫生事件 |
宝坻区重大、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
区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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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宝坻区食物、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
区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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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宝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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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社会安全事件 |
宝坻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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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宝坻区处置公共场所滋事事件应急预案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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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宝坻区处置民族、宗教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
民宗办、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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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宝坻区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外事办、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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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宝坻区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
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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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宝坻区密集人群拥挤事故应急预案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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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宝坻区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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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宝坻区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
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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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宝坻区防御空袭应急预案 |
区人防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