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区残联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意见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残联拟定的《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安排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0日是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是:“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为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国助残日”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内容
(一)积极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组织召开区残工委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深入开展。
(二)开展“奋进中的宝坻”一日游活动。组织镇街残疾人代表参观区经济开发区和小城镇建设,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增强残疾人为建设和谐宝坻做贡献的信心。
(三)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一助一”扶残助残活动。“助残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一助一”慰问残疾人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镇村活动,为重点镇街、村赠送图书和体育器材。开展残疾人读书月活动,在区图书馆设立残疾人阅览室,为残疾人朋友提高文化素质提供服务。为展示我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选择一到两个镇街、社区,推广残疾人轮椅广播操活动,并在“助残日”期间,举行启动仪式,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全民健身。
(五)开展一次“助残献爱心”募捐活动,为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募集资金。
(六)举办一场以“实施三级联动,贴近就业服务”为主题的残疾人大型专场招聘会,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双向选择服务。
(七)区残联结合区人力社保局,借助现有资源,成立宝坻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为残疾人就业搭建平台,“助残日”期间,举行基地揭牌仪式。
(八)走访慰问我区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典型,并以电视访谈节目的形式广泛传播他们的先进事迹,鼓舞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
(九)资助特殊教育学校。为区博爱学校赠送教具,帮助听力、智力残疾儿童更好的接受教育。
(十)结合法制宣传日,大力宣传《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鼓励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十一)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发动全区助残志愿者,配合各专门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体现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
二、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直各部门,特别是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助残日”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和关爱,充分调动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助残日”活动中来。
(三)坚持求真务实。在“助残日”活动中,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了解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
(四)做好活动总结。各镇街和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本部门“助残日”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区残联办公室(传真:29243081,电子邮箱:bdqcl@126.com)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附件: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宝坻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
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2.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打造残疾人精神家园
3.关注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
4.关注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
5.让残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
6.特殊的艺术,特殊的魅力
7.文化是放飞残疾人心灵的羽翼
8.文化助残,放飞梦想
9.拥有文化知识,铸造生命力量
10.共享文化,共享文明
11.拥有文化,享有生命的尊严
12.知识丰富人生,文化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