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区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宝坻区秸秆禁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环保局等部门拟定的《宝坻区秸秆禁烧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宝坻区秸秆禁烧工作的安排意见
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22号)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区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交通、电力和林业消防安全,保证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我区农村的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任务要求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秸秆禁烧的总体要求,为保障空气质量,实行区域全面禁烧。同时要将宝坻新城、京津新城周边及京沈高速、津蓟高速、津围、宝白、宝平、通唐、九园等重要交通干道沿线作为重点区域。
二、组织领导
区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环保局、农委、林业局、文化广播局为成员单位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下辖秸秆禁烧执法检查组、秸秆综合利用组和宣传报道组。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责任制,要加大现场检查力量,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职责分工
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汇总、信息上报、情况通报等具体工作。秸秆禁烧执法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环境监察,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要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秸秆综合利用组负责推广秸秆还田、新技术、新机具,做好保护性耕作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实行农业清洁生产,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执法工作,配合广播电视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宣传报道组负责配合区农业部门、环保部门加强前期宣传和秸秆禁烧期间现场工作的跟踪报道,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辖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要搞好宣传动员,使全面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建立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组织力量,深入田间地头,实行全程服务,全天候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区是农业大区,小麦主产区,加强秸秆禁烧工作,是每年的惯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防死守,确保本辖区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秸秆禁烧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分解落实到村队、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员,要形成一种长效的管理机制。环保、农业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巡查,实行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三)强化宣传,疏堵结合。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要配合区农业、环保部门加强前期宣传和秸秆禁烧期间现场工作的跟踪报道,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要求,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对焚烧秸秆严重的地区要给予曝光。各乡镇也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既抓秸秆禁烧,又抓综合利用。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口号,安排宣传车辆流动宣传等方式,让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赢得群众的支持。
五、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林木防火和管护工作,确保不发生林木火灾。对林地内种植小麦的地块在夏收时提倡人工收割,禁止机器作业严防破坏林木;坚决制止在林间树下堆放麦秸、在田间用火燎麦根;在夏种时禁止在林下播种植高秆作物。特别是津蓟高速、京沈高速、宝白公路、通唐公路、东环路、西环路、九园公路、牛家牌万亩生态林、青北防沙林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绿化部位,要严防死守,坚决制止堆放麦秸,已经堆放的要立即进行清理,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强火源管理,对随意用火燎麦根的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要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发生林木火灾后要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扑救,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发生重要火情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
在麦收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在夏收期间工作不利,因堆放麦秸发生林木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宝坻区林木防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宝坻区环境保护局
宝坻区农业委员会
宝坻区林业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