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区残联关于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残联拟定的《关于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安排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0年5月16日是第二十次 “全国助残日”。组织和开展好今年的“助残日”活动,对于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构建和谐宝坻具有重要意义。为开展好本次“助残日”活动,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活动主题
关爱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二、活动内容
(一)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一助一”扶残助残活动。“助残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一助一”慰问残疾人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借以体现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和关心。
(二)由区残联走访慰问我区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带动更多的残疾人走上自强之路。
(三)组织开展一次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邀请相关企业参加,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平台。
(四)开展关爱助学活动。区残联为区博爱学校赠送教具,并为不能上学且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此外,入户慰问在校困难残疾学生,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五)举办爱心企业家茶话会。由区残联举办一次爱心企业家茶话会,让企业家们了解我区残疾人事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并进行现场募捐,支持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开展。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特别是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助残日”活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我区掀起扶残助残的新高潮。
(二)广泛开展宣传。以“助残日”活动为契机,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和关爱,以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充分调动全社会理解、关心、帮助、支持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全国助残日”活动中来。
(三)搞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21日前将活动照片和工作总结报区残联办公室(电话/传真: 29243081,电子邮箱:bdqcl@126.com)。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宝坻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