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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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区交通局关于加强乡村公路桥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1-0013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09〕2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区交通局关于加强乡村公路桥梁

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交通局拟定的《关于加强乡村公路桥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落实。

2009年6月8日

关于加强乡村公路桥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危桥改造计划,使乡村公路桥梁通行能力和乡村公路总体服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通过近期乡村公路桥梁普查发现,在全区280座桥梁中,有68座属三、四、五类桥梁,这些桥梁大多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修建的拱桥。随着乡村公路运输车辆的增加,桥梁技术状况下降较快,带病工作的现象比较突出。按照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公路处要求,为确保乡村公路桥梁通车安全,现对乡村公路桥梁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建立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乡村公路桥梁管理的责任主体作用,形成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承担管理责任主体,乡镇街相关部门负责日常巡视的监管体系,以保证对桥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及时掌握桥梁运行安全状态。

二、明确责任,监管到位。区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承担行业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协调乡镇街开展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督促监管措施的落实,做好桥梁运行状态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并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桥梁状况进行技术鉴定;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桥梁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明确管理部门,并确定每座桥梁的监管人,做好对桥梁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落实制度,规范管理。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大危桥监管力度,对现有三类以下桥梁乡镇街要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管理(各乡镇街桥梁分类见附表)。

(一)对三类桥梁设置限行、限载标志,严禁重车通行。

(二)对四类桥梁设置限行混凝土墩,限制大型机动车通行。

(三)对五类桥梁(危桥)采取断交措施,不能断交的二十四小时监管。对其它类桥梁及病害较严重桥梁要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建立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逐级上报,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管理工作。

(四)区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结合乡镇街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掌握桥梁安全运行情况,对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附:各乡镇街乡村公路桥梁调查情况表

宝坻区交通局

200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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