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公安宝坻分局拟定的《关于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
系列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各界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全力维护夏季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经区政府决定,将每年的6月30日定为“全民消防安全警示日”,并从即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每周一个主题,连续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周:“青少年群体自防自护”主题宣传。教育部门要部署开展大中小学校校园火灾隐患大清整活动,组织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布置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暑假作业,开展暑期“青少年群体自防自护”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在假期还可开展消防夏令营、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征文等活动,力争所有学生人人受警示、人人学消防。
第二周:“行业系统消防警示”主题宣传。有关部门要发动行业系统、重点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应急疏散演练、消防知识宣传。燃气部门要做好安全用气用火宣传,入户检查居民燃气灶具和管路,防范居民家庭火灾;文化部门要组织公共娱乐场所和大型文化展馆的警示教育活动;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场所开展防火宣传,组织逃生疏散演练;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商场、超市、市场等商业场所将消防常识设置在场所显要位置,对员工开展火灾应急处置和引导疏散的系统培训;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设立消防宣传阵地,组织开展行业消防技能培训。
第三周:关注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民政、公安、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广泛发动街镇、派出所、社区和居(村)委会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老、弱、病、残、孤寡等特殊群体和暂住人口,开展一次逐户上门防火检查、送平安服务活动,面对面传授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知识,帮助其掌握逃生自救基本方法。民政部门要组织养老院(含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单位,强化对单位员工防灭火和组织逃生技能的培训,加强对老人的自防自护宣传。安监、城建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能,重点关注外来务工群体的消防安全,将各类在建工地、用工企业、员工培训基地、工人宿舍,以及城市周边“六小单位”和各类开发区的务工人员聚集场所纳入重点监管和警示教育范围,边检查边宣传,强化该群体火灾隐患辨识防范以及应急逃生能力。
第四周:“消防警示风暴”主题宣传。一是流动宣传打通“红色生命线”。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各类宣传车、宣传站布到街头巷尾,以视频广播、消防咨询、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夏季防火宣传。消防部门要在保证执勤战备的前提下,将消防车、流动警务站等消防车辆开出警营,开进社区和火灾高危区域同步开展警示宣传,受理群众的火灾隐患举报,并对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等热点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和督改。二是户外消防宣传阵地要“靓起来”。市容等部门要动员全区大型广告牌匾、电子广告屏幕纳入消防宣传内容,推动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大屏幕、灯箱、广告牌等户外阵地和公建楼宇电梯视频等设施开展消防宣传。三是消防警示进公交。交通部门要组织运营单位,在公交干线、长途客车车载电视上插播消防公益广告,力求开辟和打造一批公交消防宣传站线。四是消防队站向社会开放。以行业系统为单位,组织各界群众就近走进消防支队进行参观体验,了解部队执勤备战情况,系统学习隐患辨识方法、防灭火逃生自救常识等。
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开展好“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7月16日和7月26日前,分别将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方案和总结(包括5张数码相片)报区公安消防支队(邮箱:bdxiaof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