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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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区民政局拟定的关于认真做好清明祭扫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1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10〕2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区民政局拟定的关于认真做好清明祭扫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民政局拟定的《关于认真做好清明祭扫工作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认真做好清明祭扫工作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临。为文明、安全、有序做好清明期间的群众祭扫工作,现拟定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各乡镇街,公安、民政、交管、消防、工商等部门要以平安清明,文明祭奠为主旨,以文明、安全、有序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抓住重点,做好预案,落实措施,有计划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文明。

  二、认真抓好安全工作

  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第一作为服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村级公墓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完善;对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要有应急处置预案;对人员的引导、车辆的分流、防火的管理要落实具体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

  三、大力倡导文明祭扫

  要充分利用群众集中祭扫这一有利时机,广泛组织开展以倡导移风易俗,规范殡葬行为,净化城乡环境,建设和谐宝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春季防火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破旧俗、文明祭扫,用植树、献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文明方式祭奠。区殡葬管理部门要依法治理不利于殡葬改革和干扰殡葬管理秩序的行为,为群众文明祭扫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环境。

  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清明节期间,区殡仪馆、祥安寝园等相关单位要广泛开展优质服务、阳光殡葬的优质服务月活动。要以完善规章制度为基础,实现规范服务;要以提高素质技能为抓手,实现文明服务;要以清理殡葬用品市场为突破,实现诚信服务;要以以人为本为目标,实现优质服务。通过规范、文明、诚信、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增加社会认同感和满意度。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执行。

  

  宝坻区民政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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