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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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转发区残联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246/2020-0105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办发〔2009〕1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转发区残联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残联拟定的《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六

  

  

  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安排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09年5月17日是第十九次法定“全国助残日”。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与有关部门沟通,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活动主题

  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

  二、活动目的

  “助残日”活动本着“围绕主题,拓展内容”的原则突出社会助残,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良好风尚,提高全民扶残助残意识,形成强有力的声势和规模,为更多的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在学儿童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进一步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一助一”扶残助残活动。“助残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一助一”慰问残疾人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借以体现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和关心。

  (二)开展关爱助学活动。区残联为区博爱学校赠送大型启智教学、康复用具并入户走访慰问特困残疾学生,进一步营造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区教育局为不能离家上学且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送教到家。

  (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涉残”案件特别是涉及残疾青少年的案件给予法律援助。

  (五)开展“家乡美”主题游活动。团区委组织残疾儿童畅游京津新城和部分乡镇产业功能区,让残疾孩子切身感受家乡发展的巨大变化。届时,还将组织举办“翼之梦”助残文艺演出活动。

  (六)区慈善协会开展“慈善关爱”助残活动。

  (七)市老年书画研究会宝坻分会向残疾人赠送书画。

  (八)区残联为300名肢体残疾人特别是肢残青少年免费赠送轮椅,进一步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的行动能力。

  (九)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助残日”期间,区残联结合区劳动局组织开展一次大型的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届时将邀请多家企业到场,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

  (十)举办残疾人生活用品发放活动。区残联通过送物品入户的形式,为部分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电视、床、沙发和家具等生活用品,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

  (十一)为百名残疾青少年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十二)为5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做复明手术。

  (十三)组织动员我区爱心企业参加市慈善助残晚会,为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善款。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区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助残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我区掀起扶残助残的新高潮。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强对“助残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宣传残疾人自主创业、自强自立的典型,宣传扶残助残“爱心大使”的先进事迹,报道特殊教育的成果,努力在我区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制定计划,搞好总结。各乡镇街、区直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助残日”活动计划,并于5月5日前报区残工委办公室(区残联院内,电话:29243081)。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区残工委办公室。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宝坻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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