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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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志国等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4000204716B/2022-0008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宝坻政人〔2022〕1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2022年8月27日区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志国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潮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树民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袁立群任海滨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国强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褚月宗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免去其海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葆中任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郭树超任区第一中学校长(聘,试用期一年);

李建东任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聘,试用期一年);

何振伯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景奎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晓东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陶磊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淑颖任京津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涛任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区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霞、苏红军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聘,试用期一年);

免去付建军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鸿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永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建良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卫东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因职务名称变更,王晓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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