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来源: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20:09
政策原文: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2020年4月,根据《宝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宝坻政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与区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组织编制了《宝坻区消防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构建完善的消防安全体系,优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装备精良、设施完备、技术先进、体制合理的消防安全体系,从根本上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适应宝坻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一、编制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并有效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区组织编制了《宝坻区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二、编制范围

规划范围为:宝坻区全域范围。

三、规划期限

2021年—2035年

四、编制成果

本次规划重点对主要消防设施进行了统筹布局,包括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和二级指挥中心等,在规划中明确了各类消防设施的位置和占地面积。消防站的布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区域的火灾风险评估情况以及消防重点防护区域的分布状况进行统筹考虑。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采取“均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布局结构。

规划范围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本规划确定到规划期末宝坻区共设置消防站40座,在现状东城北路、京津新城、九园、林亭口、方家庄消防救援站及潮阳街特勤站(合建二级指挥中心)基础上,新增消防站34座,其中二级指挥中心1座,战勤保障消防站1座,特勤消防站2座,一级普通消防站32座。

消防装备方面,根据各区域消防保护对象的类型和特点,统一规划消防装备种类和数量,使其更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系统性;合理配置装备结构,使得常规消防装备和专勤消防装备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发挥装备的功效。立足实际、面向实战,从提升作战效能角度出发进行消防车辆等装备的编组、调配、整合,以达到相互配套、优势互补、形成体系。

全面形成“火灾防控多元共治、应急救援科学智能、队伍管理正规精细、公众服务普惠便捷和应急通信融通可靠”的消防信息化新格局。遵循应急管理部信息化战略规划总体框架,形成广域覆盖的消防感知网络、集约融合的基础通信网络、开放共享的数据支撑体系、智慧联动的业务应用体系等四个层面的整体框架。

消防供水管道与城市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并使用。新区建设同步规划的建设消防给水管网及市政消火栓,和老城区自来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均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消防车通道主要依靠城市道路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和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城市消防车通道体系划分为:区域消防车通道、区间消防车通道和区内消防车通道三个等级。道路的宽度、限高和道路的设置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和灭火作战的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统筹发展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发展与消防安全、灭火救援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科学合理地配置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二)强化规划约束指导作用。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对规划内容进行更改变动,各级消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管控要求,严把审批关,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

(三)实行定期评估和更新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新标准、新要求对规划内容进行论证,应适时调整,并严格管理,实行动态监管,以适应新形势变化和要求。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消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