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水上搜救体制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内河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宝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交通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宝坻区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内河水上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内河水上应急预案》是宝坻区处置内河水上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统领宝坻区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共包括九个部分,指导宝坻区内河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及后期处置等工作。
三、重要举措
《内河水上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负责或参与的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一是明确组织指挥体系,设立指挥机构、办事机构,明确各应急保障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二是落实预警预防,明确预警信息来源接收、预警转发和预警行动的相关要求。三是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明确信息报告时限、报告内容和先期处置要求。四是应急响应,进行响应分级,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开展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五是应急保障,明确应急队伍保障、应急装备保障、资金保障。
四、关键词解释
内河:指天津市管辖范围内的内河通航水域。
响应分级:本区处置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三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