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1-13 11:05
政策原文: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坻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2023年4月4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7号),区领导批示由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健委组织成立宝坻区组织指挥体系,宝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了《宝坻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宝坻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苗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和风险分析、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工作、应急保障、附则共八部分;成立了宝坻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将疫苗安全事件分为4级:特别重大疫苗安全事件、重大疫苗安全事件、较大疫苗安全事件和一般疫苗安全事件,根据疫苗安全事件的等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3个等级,并细化了相应的响应措施。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疫苗安全事件,是指经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调查诊断确认或者怀疑与疫苗质量有关的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群体不良事件,或者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疫苗质量安全信息,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疫苗安全事件。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疫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