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转办的关于《关于组织落实<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区住房建设委牵头编制了《宝坻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预案》的目的
提高本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我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编制《预案》的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宝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附件”9部分内容,对发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后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及应急处置程序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