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15:42
政策原文: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坻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逐年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明确全国年度食品安全治理重点。天津市、宝坻区每年出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落实国务院要求,紧扣地方实际,取得了较好成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落实情况是天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评议考核的重中之重。

二、目的及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食品安全作出指示批示,要求“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和提出“四个最严”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天津市、宝坻区配套出台措施、办法,逐级压实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三、主要内容

《宝坻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阐明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加强源头治理、加强过程管理、全面强化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严惩重处违法犯罪、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九方面重点工作,从压实党委政府、属地、监管和社会“四方责任”规划了若干项工作,是政府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宝坻区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行动纲领。《实施方案》作为宝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专项计划,设计了智慧监管、队伍建设、公众参与等利长远、顾大局的现代化治理方式,涉及面宽、影响面广,依法依规进行可行性论证,是方案实施合法性与合理性的依据之一,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