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四方面,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保障宝坻区地下水安全,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落实国家“一保、二建、三协同、四落实”重点任务。一保,即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二建,即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规划体系;三协同,即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四落实,即落实《水十条》确定的开展调查评估、防渗改造、修复工作、封井回填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体系,区生态环境局对地下水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相关部门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评估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地方责任,区政府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加快治理地下水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务按要求落实,按时限见效。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谁污染谁修复、谁损害谁赔偿”责任追究制。重点行业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维护运行、日常监测、信息上报等工作任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建立市、区两级政府财政支撑,企事业单位承担,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环保融资机制。区政府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需要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确保污染防治任务按时完成。
(四)统筹整合资源
加强与其他污染防治项目协调,充分借助国家和我市重大科技计划、科技专项,加快科技资源整合,推进地下水污染环境调查、监测、污染源治理与重点行业污染修复。
(五)加大科普宣传
综合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广播等媒体,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普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知识,宣传地下水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地下水保护的危机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地下水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