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教指〔2023〕26号),现下达你单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
本次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明细表
2023年6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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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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