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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宝坻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文本(2020—2030年)》已经区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