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坻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文本(2020—203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4-22 14:52
政策原文: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坻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文本(2020—2030年)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185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式确立。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二〇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新目标新任务。在此背景下,宝坻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主动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构建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体系,维护提升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推动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环境与经济、生态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将宝坻区打造成为京唐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样板和京津冀平原区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三、主要任务

(一)维育生态安全体系,增强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一是连河通湖,构建“三区、一带、十九廊、多节点”,以潮白河生态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二是加大西北防风阻沙林、青龙湾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林地,潮白河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提升生态服务质量。三是加强红线区生物多样性监和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构筑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生态产品生产基地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二是提升发展生态工业。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三是打造现代物流、全域旅游、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四是依托种养业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旅游业、农产品物流和会展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营造环境支撑体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青龙湾河、蓟运河污染源解析,稳步提升河流水质。二是持续提升空气质量。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推进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严控温室气体排放。三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四)构建生态人居体系,营建舒适宜居生活环境一是完善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宝坻区环保循环产业园,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动再生水回用和垃圾分类。二是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完善绿色交通网络,覆盖公交站点盲区,打造健康步道和自行车等慢行系统,推广新能源公交车。

(五)培育生态文化体系,营造全民参与社会氛围一是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二是开展不同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低碳生活理念。三是加强居民、党政干部等不同群体生态教育。

(六)建设生态制度体系,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明确领导、企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生态环保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制度,构建企业(园区)绿色评价、企业环保责任明白纸、“两山”转化等宝坻特色制度。

四、保障措施

通过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人才保障五大保障措施保障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