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0-12-30 10:16
政策原文: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坻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做好宝坻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按照《天津市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总体要求

宝坻区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实施方案的内容

宝坻区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总体要求,明确属地政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摸清我区农村房屋基本情况,分类整治,力争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三是划分了重点排查、重点整治和全面排查、全面整治三个工作阶段并细化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四是明确了组织领导、部门分工、综合保障、督促指导、宣传引导等五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