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职责目录
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农业技术引进及推广 |
1.1 |
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 |
1 |
2 |
规划林业发展 |
2.1 |
发展林业 |
1 |
3 |
疫情防控 |
3.1 |
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预测预报及防治 |
1 |
4 |
水资源保护及管理 |
4.1 |
农业水利基本建设 |
1 |
4.2 |
防汛抗旱 |
1 | ||
5 |
水环境保护 |
5.1 |
河长制工作 |
1 |
6 |
管理集体资产 |
6.1 |
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和管理服务 |
1 |
7 |
农村审计 |
7.1 |
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 |
1 |
8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8.1 |
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
1 |
农业技术引进及推广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第一章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的有关工作。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农办牵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 |
运行流程 |
按照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种植业养殖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防汛抗旱、节水、水利科技推广等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3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发展林业信息表
序号 |
2.1 |
名称 |
发展林业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一章 第九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农办牵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 |
运行流程 |
按照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3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预测预报及防治信息表
序号 |
3.1 |
名称 |
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的预测预报及防治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第一章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天津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农办牵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 |
运行流程 |
按照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1.对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情进行监测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3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农业水利基本建设信息表
序号 |
4.1 |
名称 |
农业水利基本建设 |
法定依据 |
《农田水利条例》第一章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农办牵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 |
运行流程 |
按照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3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防汛抗旱信息表
序号 |
4.2 |
名称 |
防汛抗旱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二章 第七条 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由各级人民政府首长担任指挥。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市区的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也可以设在城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一章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旱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具体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抗旱工作。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 |
运行流程 |
按照区水务局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3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河长制工作信息表
序号 |
5.1 |
名称 |
河长制工作 |
法定依据 |
《宝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津宝党发【2017】43号)、《宝坻区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 |
运行流程 |
按照区水务局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3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和管理服务信息表
序号 |
6.1 |
名称 |
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和管理服务 |
法定依据 |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 |
运行流程 |
按照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对村级财务活动进行审批、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经济事项审批监管制度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3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信息表
序号 |
7.1 |
名称 |
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 |
法定依据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 |
运行流程 |
按照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组织开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承担的各项负担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对村集体的各项经济活动、土地承包合同、财务活动和村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3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信息表
序号 |
8.1 |
名称 |
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 |
运行流程 |
按照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指导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规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和流转交易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3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职责目录
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党群服务 |
1.1 |
党组织关系转接、收缴党费、业务咨询 |
1 |
2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2.1 |
残疾人参加城居养老保险 |
1 |
2.2 |
参加城居养老退休 |
1 | ||
2.3 |
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 |
1 | ||
3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3.1 |
城居医保报销 |
1 |
3.2 |
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
1 | ||
4 |
失业人员职介培训
|
4.1 |
创业培训 |
1 |
4.2 |
存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及咨询 |
1 | ||
4.3 |
职业技能培训 |
1 | ||
4.4 |
职业介绍 |
1 | ||
4.5 |
职业指导 |
1 | ||
5 |
失业人员失业金发放管理 |
5.1 |
失业金发放 |
1 |
5.2 |
失业金申领60天登记 |
1 | ||
5.3 |
失业金申领登记 |
1 | ||
6 |
失业人员管理 |
6.1 |
失业登记 |
1 |
6.2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
1 | ||
6.3 |
一次剩余失业金的申领申报 |
1 | ||
6.4 |
在领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申报 |
1 | ||
7 |
灵活就业人员管理 |
7.1 |
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
1 |
7.2 |
灵活就业补贴三年享受退出办理 |
1 | ||
7.3 |
灵活就业人员的年检审核 |
1 | ||
7.4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
1 | ||
8 |
劳动监察争议调解 |
8.1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 |
1 |
8.2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
1 | ||
8.3 |
乡镇劳动人事争议协调 |
1 | ||
9 |
申办社会保障卡 |
9.1 |
申办社会保障卡 |
1 |
10 |
老年人生活补助 |
10.1 |
申报办理6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费 |
1 |
党组织关系转接、收缴党费、业务咨询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党组织关系转接、收缴党费、业务咨询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残疾人参加城居养老保险信息表
序号 |
2.1 |
名称 |
残疾人参加城居养老保险 |
法定依据 |
《关于对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63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乡镇初审区级批准 |
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党群服务中心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及《天津市社会保险综合业务处理单》; 第二步:申请人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相关银行缴费 |
运行要件 |
1、参保残疾人到残联申请的《缴费补贴审核表》原件;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3、参保人低保证原件;4、参保人残疾证原件;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4项均要复印件)。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参加城居养老退休信息表
序号 |
2.2 |
名称 |
参加城居养老退休 |
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津人社局发【2009】22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信息表
序号 |
2.3 |
名称 |
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 |
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津人社局发【2009】22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城居医保报销信息表信息表
序号 |
3.1 |
名称 |
城居医保报销 |
法定依据 |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老保险垫付医药费报销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4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乡镇初审区级批准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信息表
序号 |
3.2 |
名称 |
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施细则》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创业培训信息表
序号 |
4.1 |
名称 |
创业培训 |
法定依据 |
1.《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47号);2.《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26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存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及咨询信息表
序号 |
4.2 |
名称 |
存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及咨询 |
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7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津政发[2014]31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职业技能培训信息表
序号 |
4.3 |
名称 |
职业技能培训 |
法定依据 |
1.《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26号);2.《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01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职业介绍信息表
序号 |
4.4 |
名称 |
职业介绍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职业指导信息表
序号 |
4.5 |
名称 |
职业指导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失业金发放信息表
序号 |
5.1 |
名称 |
失业金发放 |
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1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失业金申领60天登记信息表
序号 |
5.2 |
名称 |
失业金申领60天登记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1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失业金申领登记信息表
序号 |
5.3 |
名称 |
失业金申领登记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1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失业登记信息表
序号 |
6.1 |
名称 |
失业登记 |
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设办发[2020]9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信息表
序号 |
6.2 |
名称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
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设办发[2020]91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一次剩余失业金的申领申报信息表
序号 |
6.3 |
名称 |
一次剩余失业金的申领申报 |
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1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在领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申报信息表
序号 |
6.4 |
名称 |
在领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申报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14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乡镇初审区级批准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信息表
序号 |
7.1 |
名称 |
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
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1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8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灵活就业补贴三年享受退出办理信息表
序号 |
7.2 |
名称 |
灵活就业补贴三年享受退出办理 |
法定依据 |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8号)、《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灵活就业人员的年检审核信息表
序号 |
7.3 |
名称 |
灵活就业人员的年检审核 |
法定依据 |
《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工作通知》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信息表
序号 |
7.4 |
名称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
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信息表
序号 |
8.1 |
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 |
法定依据 |
《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信息表
序号 |
8.2 |
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
法定依据 |
《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乡镇劳动人事争议协调信息表
序号 |
8.3 |
名称 |
乡镇劳动人事争议协调 |
法定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天津市街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申办社会保障卡信息表
序号 |
9.1 |
名称 |
申办社会保障卡 |
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津人社局发【2009】24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申报办理6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费信息表
序号 |
10.1 |
名称 |
申报办理6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费 |
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党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019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科技文化服务中心 职责目录
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提供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 |
1.1 |
提供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 |
提供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 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提供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科技文化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科技文化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9107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向阳街1号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责目录
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就业创业扶持 |
1.1 |
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
1 |
2 |
走访慰问与帮扶解困 |
2.1 |
做好退役军人走访慰问与帮扶解困工作。 |
1 |
3 |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 |
3.1 |
信访接待与权益保障 |
1 |
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政策规定要求提供的要件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1398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做好退役军人走访慰问与帮扶解困工作 信息表
序号 |
2.1 |
名称 |
做好退役军人走访慰问与帮扶解困工作 |
法定依据 |
《退役军人保障法》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无 |
运行要件 |
政策规定要求提供的要件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1398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与权益保障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1 |
名称 |
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与权益保障工作 |
法定依据 |
《退役军人保障法》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政策规定要求提供的要件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1398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综合治理中心 职责目录
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各类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 |
1.1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各类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及时上报异常情况,接收、流转、处置、督促核查辖区内上报的网格治理问题 |
1 |
2 |
办结便民专线业务 |
2.1 |
对为民服务专线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时查看、接办、转办、督办、办结各类工单 |
1 |
3 |
其他综合管理问题的受理 |
3.1 |
本镇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综合管理问题的受理、转办等 |
1 |
各类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等各类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及时上报异常情况,接收、流转、处置、督促核查辖区内上报的网格治理问题 |
法定依据 |
津和治组办【2019】6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综合治理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综合治理中心行使 |
运行流程 |
按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运行 |
运行要件 |
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要件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131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办结便民专线业务信息表
序号 |
2.1 |
名称 |
对为民服务专线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时查看、接办、转办、督办、办结各类工单 |
法定依据 |
天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综合治理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综合治理中心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要件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131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
其他综合管理问题的受理信息表
序号 |
3.1 |
名称 |
本镇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综合管理问题的受理、转办等 |
法定依据 |
津宝编发【2019】40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综合治理中心 |
职责边界 |
黄庄镇综合治理中心行使 |
运行流程 |
受理—接件—回复 |
运行要件 |
上报事项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无 |
监督方式 |
电话号码:022-82571316 电子邮箱:bdqhzz@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