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博爱学校职责目录
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对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及康复训练。 |
1.1 |
对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及康复训练。 |
宝坻区博爱学校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对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及康复训练。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津宝编字〔2017〕34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博爱学校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博爱学校 |
运行流程 |
研究部署-执行-检查-总结-上报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1. 研究部署责任: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部署工作。 2. 执行责任:学校各责任部门严格履行职责。 3. 检查责任:学校组织校务工作日常检查及计划检查。 4. 总结责任:学校对各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5. 上报责任:学校对需上报的工作及时上报。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监督方式 |
举报电话:82623046 邮箱:deyuchu2015@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宝平街道进京路南博爱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