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职责清单

来源:区土地整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09 09:42


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及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基础测绘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储备土地的出让前期工作、负责全区土地整理储备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负责全区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国有土地收购工作

1.1

负责中心文电收发、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财务、计生、综治信访、普法、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及后勤管理工作

1

1.2

负责落实中心党的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培训、纪检、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

1.3

负责区域内1:500、1:1000、1:2000地形图编制和基础测绘工作

3

1.4

负责办理土地供地要件,协调宝坻新城和京津新城、园区、街镇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完成区内相关宗地的规划条件、土地评估、土壤评估、出让条件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棚户区项目政府采购回购等事宜

4

1.5

负责制定全区年度储备土地征收计划,对宝坻新城和京津新城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工作,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征地全部文件、图纸、说明资料汇总后订卷存档工作

5

1.6

负责制定全区土地整理储备计划,对国有土地进行收购,签订土地收储补偿协议,并将收购全部文件、图纸、说明资料汇总后订卷存档,并将储备土地纳入土地库,进行管理和临时利用工作

6

职责信息表

  

负责中心文电收发、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财务、计生、综治信访、普法、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及后勤管理工作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负责中心文电收发、文书档案归档整理财务、计生、综治信访、普法、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及后勤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76号)

实施机构

办公室(财务部)

职责边界

办公室(财务部)独立完成

运行流程

收文-承办-签批-发文

运行要件

审批-盖章-上报文件

责任事项

1.负责文件、收发、承办、签收、盖章工作

2.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82626901

电子邮箱:bdqtdzlzx@tj.gov.cn

来访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职责信息表

  

负责落实中心党的建设方面政治思想教育及培训、纪检、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负责落实中心党的建设方面政治思想教育及培训、纪检、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76号)

实施机构

党建办公室

职责边界

党建办公室独立完成

运行流程

收文-签字-归档

运行要件

报表-总结-信息等上报文件

责任事项

1.负责党的建设、纪检、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宣传工作

3.负责思想教育、培训工作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29981992

电子邮箱:bdqtdzlzx01@tj.gov.cn

来访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职责信息表

负责区域内1:500、1:1000、1:2000地形图编制和基础测绘

工作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负责区域内1:500、1:1000、1:2000地形图编制和基础测绘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76号)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国标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行标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国标

《地籍测绘规范》CH5002-94行标

实施机构

基础测绘部

职责边界

基础测绘部独立完成

运行流程

现场进行实地控制点、水准点、现状实地测量

运行要件

地形图电子版-图纸

责任事项

负责区域内1:500、1:1000、1:2000地形图编制-基础测工作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82688219

来访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职责信息表


负责办理土地供地要件,协调宝坻新城和京津新城、园区、街镇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完成区内相关宗地的规划条件、土地评估、土壤评估、出让条件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棚户区项目政府采购回购等事宜工作信息表

序号

1.4

名称

负责办理土地供地要件,协调宝坻新城和京津新城、园区、街镇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完成区内相关宗地的规划条件、土地评估、土壤评估、出让条件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棚户区项目政府采购回购等事宜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76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要求(津规资发【2021】1号)

实施机构

土地规划部(国有资产部)

职责边界

土地规划部(国有资产部)独立完成

运行流程

拟出让地块上传至“一张蓝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运行要件

申报表—项目申请书—申请函—核定用地图—现势地形图

责任事项

1.负责土地供地要件

2.棚户区项目政府采购等事宜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29998990

电子邮箱:bdqtdzlzx03@tj.gov.cn

来访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职责信息表

负责制定全区年度储备土地征收计划,对宝坻新城和京津新城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工作,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征地全部文件、图纸、说明资料汇总后订卷存档工作信息表

序号

1.5

名称

负责制定全区年度储备土地征收计划,对宝坻新城和京津新城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工作,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征地全部文件、图纸、说明资料汇总后订卷存档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76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津规资发【2021】1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储备土地类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16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规资利用函【2021】163号)

实施机构

土地征收部

职责边界

土地征收部独立完成

运行流程

制定储备计划编制实施方案-签订征收协议-办理待供证入库-储备土地管理和临时利用

运行要件

实施方案-审批-信息等上报文件

责任事项

1.负责土地征收计划、征收工作

2.负责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3.负责文件、图纸、说明材料存档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82626908

电子邮箱:bdqtdzlzx02@tj.gov.cn

来访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职责信息表

负责制定全区土地整理储备计划,对国有土地进行收购,签订土地收储补偿协议,并将收购全部文件、图纸、说明资料汇总后订卷存档,并将储备土地纳入土地库,进行管理和临时利用工作信息表

序号

1.6

名称

负责制定全区土地整理储备计划,对国有土地进行收购,签订土地收储补偿协议,并将收购全部文件、图纸、说明资料汇总后订卷存档,并将储备土地纳入土地库,进行管理和临时利用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76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津规资发【2021】1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储备土地类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16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规资利用函【2021】163号)

实施机构

整理储备部

职责边界

整理储备部独立完成

运行流程

制定储备计划编制实施方案-签订收储协议-办理储备证入库-储备土地管理和临时利用

运行要件

实施方案-审批-信息等上报文件

责任事项

1.负责整理储备计划、土地收购、土地收储补偿协议

2.负责收购文件、图纸、说明资料

3.负责储备土地纳入土地库,进行管理和临时利用工作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022-82626906

电子邮箱:bdqtdzlzx03@tj.gov.cn

来访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