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拟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 |
1.1 |
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
2 |
2 |
组织实施机构改革 |
2.1 |
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
3 |
2.2 |
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
4 | ||
3 |
机构编制 管理 |
3.1 |
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工作 |
5 |
3.2 |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工作 |
6 | ||
3.3 |
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的内设机构设置和调整工作 |
7 | ||
3.4 |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调整工作 |
8 | ||
3.5 |
负责全区行政编制的核准使用审批和统一管理 |
9 | ||
3.6 |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的核准使用审批和统一管理 |
10 | ||
3.7 |
负责全区各机关使用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 |
11 | ||
3.8 |
负责全区各事业单位使用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 |
12 | ||
3.9 |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 |
13 | ||
3.10 |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
14 | ||
4 |
监督检查 |
4.1 |
对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15 |
4.2 |
对全区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的巡察 |
16 | ||
5 |
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
5.1 |
牵头做好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
17 |
1.1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
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牵头,综合科、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配合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学习文件-调查研究-拟定政策-征求意见-报批实施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贯彻落实中央、市级及区级文件精神; 2.走访调研、分析区情实际; 3.制定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4.征求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意见; 5.按程序进行报批实施。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2.1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信息表
序号 |
2.1 |
名称 |
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调研分析-制定方案-会议研究-上报审批-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按照市委编办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开展改革调研分析工作; 2.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改革方案; 3.负责按程序报请区委编委会、区委常委会审议; 4.负责将改革方案上报市委编办审批; 5.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2.2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信息表
序号 |
2.2 |
名称 |
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调研分析-制定方案-会议研究-上报审批-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按照市委编办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开展改革调研分析工作; 2.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改革方案; 3.负责按程序报请区委编委会、区委常委会审议; 4.负责将改革方案上报市委编办审批; 5.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3.1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1 |
名称 |
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工作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调研分析-提出拟办意见-会议研究审定-发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负责调研、分析全区各部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镇党委、政府的职能配置; 2.负责拟定全区各部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3.负责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4.负责将职能调整意见报区委编委会审议; 5.负责报市委编办审批; 6.负责协调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发文。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3.2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2 |
名称 |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工作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调研分析-提出拟办意见-会议研究审定-发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负责调研、分析全区各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 2.负责拟定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3.负责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4.负责将职能调整意见报区委编委会审定; 5.负责印发文件。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3.3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的内设机构设置和调整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3 |
名称 |
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的内设机构设置和调整工作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调研分析-提出拟办意见-会议研究审定-发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负责调研、分析全区各部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镇党委、政府的机构设置情况; 2.根据工作实际,提出调整和设置建议; 3.提交区委编委会议审定; 4.经区委编委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发文。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3.4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调整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4 |
名称 |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调整工作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调研分析-提出拟办意见-会议研究审定-发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负责调研、分析各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 2.根据工作实际,提出调整和设置建议; 3.提交区委编委会议审定; 4.经区委编委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发文。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3.5负责全区行政编制的核准使用审批和统一管理信息表
序号 |
3.5 |
名称 |
负责全区行政编制的核准使用审批和统一管理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接收使用申请-审核-备案 |
运行要件 |
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备案表 |
责任事项 |
1.用编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持《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或《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到区委编办审核编制; 2.区委编办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3.用编单位持经审批的《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或《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备案表》报区委编办备案。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3.6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的核准审批和统一管理信息表
序号 |
3.6 |
名称 |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的核准审批和统一管理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接收使用申请-审核-备案 |
运行要件 |
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备案表 |
责任事项 |
1.用编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持《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或《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到区委编办审核编制; 2.区委编办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3.用编单位持经审批的《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或《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计划审核表》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备案表》报区委编办备案。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3.7负责全区各机关使用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信息表
序号 |
3.7 |
名称 |
负责全区各机关使用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接收使用申请-审核-备案 |
运行要件 |
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职数变动审核表、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科室人员分布名册、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备案表 |
责任事项 |
1.用编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持《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职数变动审核表》《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科室人员分布名册》到区委编办审核职数; 2.区委编办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3.用编单位持《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备案表》报区委编办备案;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3.8负责全区各事业单位使用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信息表
序号 |
3.8 |
名称 |
负责全区各事业单位使用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接收使用申请-审核-备案 |
运行要件 |
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职数变动审核表、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科室人员分布名册、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备案表 |
责任事项 |
1.用编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持《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职数变动审核表》《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科室人员分布名册》到区委编办审核职数; 2.区委编办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3.用编单位持《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备案表》报区委编办备案;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3.9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9 |
名称 |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共同负责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各单位上报编制实名制信息-复核-录入实名制系统 |
运行要件 |
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备案表 |
责任事项 |
1.负责按照各部门和单位报送《宝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备案表》进行备案; 2.负责调整实名制系统; 3.负责向市委编办上报实名制数据。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3.10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10 |
名称 |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共同负责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各单位上报统计信息-复核-录入统计系统 |
运行要件 |
机构编制统计年报的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表、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
责任事项 |
1.负责组织全区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2.负责对上报的统计信息进行审核; 3.负责将全区各单位的统计信息录入统计系统; 4.负责统计信息的报送、管理。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4.1对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
和相关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信息表
序号 |
4.1 |
名称 |
对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法定依据 |
本部门机构编制相关规定 |
实施机构 |
监督检查科牵头,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配合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确定检查对象-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反馈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根据举报投诉、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抽查、上级安排等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制定检查方案; 2.按照方案进行检查; 3.将检查情况报送区委编委及相关部门,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部门和单位。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4.2对全区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的巡察信息表
序号 |
4.2 |
名称 |
对全区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的巡察 |
法定依据 |
《关于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工作内容的意见》(津巡办发[2017]2号):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工作内容,以专项检查的方式,与区委巡察工作同步实施。 |
实施机构 |
监督检查科牵头,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配合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确定检查对象-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反馈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根据巡察组工作要求确定检查对象,制定检查方案; 2.负责制定区委巡察机构编制纪律专项检查方案; 3.按照“同步进驻、同步审查、同步反馈、同步整改”的方式开展工作; 4.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
5.1牵头做好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序号 |
5.1 |
名称 |
牵头做好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
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24号) |
实施机构 |
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 |
职责边界 |
区委编办 |
运行流程 |
政府部门报送权责清单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审核同意-按程序报批-网上公布 |
运行要件 |
权责清单调整请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
责任事项 |
1.政府部门根据法律立改废释提出调整申请; 2.联席会议组成单位联合审核; 3.按程序报批; 4.网上公布。 |
监督方式 |
监督电话:022-29231670 投诉邮箱:bdqbb@tj.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