簿
党群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负责党建、群团等政策宣传咨询,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配合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摸排各村街宗教和民间信仰情况;统计街道域内侨眷信息等工作 |
1.1 |
党建、群团等政策宣传咨询,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
|
1.2 |
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配合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 |
|||
1.3 |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摸排各村街宗教和民间信仰情况;统计街道域内侨眷信息等工作 |
|||
2 |
负责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等各类便民事项的受理等事务性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 |
2.1 |
对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资格的认定及登记 |
|
2.2 |
对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 |
|||
2.3 |
就失业登记 |
|||
2.4 |
对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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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就业援助 |
|||
2.6 |
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的办理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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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居民生育登记 |
|||
2.8 |
残疾人证办理 |
|||
2.9 |
残疾学生、及低保特困残疾家庭的健全子女助学金办理 |
|||
2.10 |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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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残疾人个体户创业补贴及保险补贴 |
(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登记)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党建、群团等政策宣传咨询,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新编党支部工作实务手册》党员教育管理-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第2条: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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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受理 |
运行要件 |
介绍信、身份证、党员档案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组织论证审查;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开具转入、转出介绍信。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61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基层干部培训)信息表
序号 |
1.2 |
名称 |
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配合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审核—决定—组织培训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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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培训场地安全、人员安全; 2.确保培训质量;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61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宗教信仰摸排侨眷信息统计上报)信息表
序号 |
1.3 |
名称 |
摸排各村街宗教和民间信仰情况;统计街道域内侨眷信息等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 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三十八条 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适当照顾归侨、侨眷特点,积极发挥他们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作用。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摸排—审核—上报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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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核实村、社区上报相关信息; 2.组织进一步核实; 3.上报区委统战部备案。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61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对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资格的认定及登记)信息表
序号 |
2.1 |
名称 |
对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资格的认定及登记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津政发〔2009〕22号)第十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 (一)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利息。 第十一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二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行政村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实施;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准参保资格,办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额;由参保人员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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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金玉三园底商)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身份证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组织论证审查;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下达行政确认文书。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70 电子邮箱:bdqyhjd08@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对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信息表
序号 |
2.2 |
名称 |
对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12年市政府令49号) 第二十七条 (五)农村居民以村为单位、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分别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及其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居民参保资源调查、参保登记核定及垫付医疗费归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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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金玉三园底商)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身份证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组织论证审查;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下达行政确认文书。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70 电子邮箱:bdqyhjd08@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就失业登记)信息表
序号 |
2.3 |
名称 |
就失业登记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十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就业管理和失业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就失业证。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金玉三园底商)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组织论证审查;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下达行政确认文书。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70 电子邮箱:bdqyhjd08@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对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登记)信息表
序号 |
2.4 |
名称 |
对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登记 |
法定依据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二条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金玉三园底商)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身份证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组织论证审查;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下达行政确认文书。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70 电子邮箱:bdqyhjd08@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就业援助)信息表
序号 |
2.5 |
名称 |
就业援助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三十一条 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基层服务窗口,开展以就业援助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并承担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第四十一条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可以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金玉三园底商)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身份证、就失业证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组织论证审查;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下达行政确认文书。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70 电子邮箱:bdqyhjd08@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对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办理审批)信息表
序号 |
2.6 |
名称 |
对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办理审批 |
法定依据 |
宝民字【2018】3号 天津市宝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实施细则、民发【2021】43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宝坻区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宝坻政发【2014】14号宝坻区政府关于批转民政局拟定的宝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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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金玉三园底商)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决定—下达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离婚证、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入户调查取证;3、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核查;4、对核查结果进行确认; 5.结合社会救助标准予以认定;6、公示、期满召开村居会议;7、拟交街道党政联席会议通过;8、办理确认手续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77563 电子邮箱:bdqyhjd07@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生育登记)信息表
序号 |
2.7 |
名称 |
对居民生育登记 |
法定依据 |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工作通知》 (津卫指导〔2017〕438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金玉三园底商)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受理—审核通过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妊娠诊断证明,流动人口承诺书,其他证明材料。 |
责任事项 |
1.提交申请,并接受相关材料; 2.审核受理; 3.审核通过。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80 电子邮箱:bdqyhjd15@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残疾人证办理)信息表
序号 |
2.8 |
名称 |
残疾证办理 |
法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金玉三园底商) |
职责边界 |
街道办理 |
运行流程 |
(受理)—预约—初审—上传-—公示—发证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身份证、照片、(跨省通办还需要暂住证)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负责上传评残信息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77563 电子邮箱:bdqyhjd07@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残疾学生及低保特困残疾家庭的健全子女助学金)信息表
序号 |
2.9 |
名称 |
《残疾学生及低保特困残疾家庭的健全子女助学金办理》 |
法定依据 |
根据《天津市残疾人教育扶残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津残联【2019】10号)文件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金玉三园底商) |
职责边界 |
街道办理 |
运行流程 |
(受理)—采集信息—上传文档—区残联审批—发放资金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在校证明、成绩单、残疾证、家庭关系证明、银行信息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区残联审核通过; 3.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发放资金。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77563 电子邮箱:bdqyhjd07@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残疾人居家托养)信息表
序号 |
2.10 |
名称 |
残疾人居家托养 |
法定依据 |
《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以及《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金玉三园底商) |
职责边界 |
街道办理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采集信息—上传—区残联审批—发放资金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身份证、重度一、二级残疾人证、精神、智力残疾人证、银行信息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上传区残联审核; 3.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发放资金。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77563 电子邮箱:bdqyhjd07@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综合治理中心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网格化管理等各类平台的综合指挥管理;负责平台的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承担各类本街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养管等综合管理问题的受理、转办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
3.1 |
天津市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日常管理、维护,以及网格员通过津治通APP上报问题的受理。 |
1 | |
3.2 |
网格员考核管理 |
2 |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综合治理中心信息表
序号 |
3.1 |
名称 |
天津市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日常管理、维护,以及网格员通过津治通APP上报问题的受理。 |
法定依据 |
《关于开展我区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试点应用的通知》 |
实施机构 |
网格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办事处 |
运行流程 |
网格员上报问题—网格中心受理—派遣相关部门—问题解决反馈 |
运行要件 |
手机、APP上传 |
责任事项 |
(1) 平台日常维护 (2) 受理网格员自行处置案件 (3) “吹哨”事项办理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73 电子邮箱:bdqyhjd03@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综合治理中心信息表
序号 |
3.2 |
名称 |
网格员考核管理 |
法定依据 |
津宝治组办[2019]4号《关于规范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管理落实“九全”工作机制措施的实施意见》 |
实施机构 |
网格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办事处 |
运行流程 |
打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考核 |
运行要件 |
手机、APP上传 |
责任事项 |
(1)津治通APP问题处理事件统计 (2)民情日记和民情日志填写情况分析 (3)统计APP在线和在岗情况 (4)评定网格员成绩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82656173 电子邮箱:bdqyhjd03@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宣传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提供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
4.1 |
优抚安置政策,提供政策咨询 |
||
4.2 |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 |
|||
4.3 |
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 |
(优抚安置政策,提供政策咨询)信息表
序号 |
4.1 |
名称 |
优抚安置政策,提供政策咨询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上报—告知 |
运行要件 |
户口本、身份证、介绍信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上报审核后的材料; 3.根据上级职能部门审核结果进行反馈告知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9990012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钰华街道办事处 |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信息表
序号 |
4.2 |
名称 |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章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推荐、职业指导,帮助退役军人就业。第八章 第六十六条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点等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退役军人联系沟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上报—告知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推荐、职业指导,帮助退役军人就业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9990012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钰华街道办事处 |
(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信息表
序号 |
4.3 |
名称 |
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八章 第六十六条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点等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退役军人联系沟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
职责边界 |
街道权限 |
运行流程 |
(受理)—审核—上报—告知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受理申请,并接受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2.上报审核后的材料; 3.根据上级职能部门审核结果进行反馈告知、走访慰问。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9990012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钰华街道办事处 |
科技文化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负责推进街道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优质科技资源向基层集聚,组织开展街道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本街道企业的服务工作,街道企业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企业科技项目的管理、产品信息化。 |
5.1 |
加强与企业沟通 |
|
5.2 |
负责辖区经济普查工作 |
|||
5.3 |
开展“双万双服”活动 |
|||
5.4 |
帮助企业做好科技创新工作 |
|||
5.5 |
统计招商引资综合指数 |
|||
5.6 |
开展企业“散乱污”治理工作 |
|||
2 |
负责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社区文化宣传,组织基层文化创作展演;负责本街道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发展和扶持基层文化体育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文化娱乐场所和设施的管理工作 |
6.1 |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社区文化宣传,组织文化创作展演 |
|
6.2 |
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发展和扶持基层文体队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
6.3 |
辖区文化娱乐场所和设施管理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加强与企业沟通信息表
序号 |
5.1 |
名称 |
加强与企业沟通 |
法定依据 |
“三定”规定 |
实施机构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办事处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定期发布经济政策与法规信息。 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街道、区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82656175 电子邮箱:bdqyhjd14@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钰华街道办事处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负责辖区经济普查工作信息表
序号 |
5.2 |
名称 |
负责辖区经济普查工作 |
法定依据 |
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经济普查没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
实施机构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办事处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每五年进行一次经济普查。 掌握辖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健全和完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82656175 电子邮箱:bdqyhjd14@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钰华街道办事处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开展“双万双服”活动信息表
序号 |
5.3 |
名称 |
开展“双万双服”活动 |
法定依据 |
“三定”规定 |
实施机构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办事处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认真落实《宝坻区2017年“双万双服”活动工作方案》以及区领导,区活动办的各项要求。 安排专人负责“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对平台所属企业做好通知、登录平台、填报核对信息、留痕。 做好线上线下帮扶工作,要求做到回复及时,经办准确,登录完整。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82656175 电子邮箱:bdqyhjd14@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钰华街道办事处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帮助企业做好科技创新工作信息表
序号 |
5.4 |
名称 |
帮助企业做好科技创新工作 |
法定依据 |
“三定”规定 |
实施机构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办事处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成立街道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有科技工作年度计划、总结,落实科技政策,按时参加有关科技会议,上报科技材料。完成年度科技型企业认定任务、年检任务、科技小巨人认定任务。 帮助企业通过国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帮助增加规模以上企业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专利工作。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82656175 电子邮箱:bdqyhjd14@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钰华街道办事处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统计招商引资综合指数信息表
序号 |
5.5 |
名称 |
统计招商引资综合指数 |
法定依据 |
“三定”规定 |
实施机构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办事处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 上报内联引资年度计划及增长率。 (2) 上报外贸年度计划及增长率。 (3) 上报实际利用外资年度计划。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8265617 电子邮箱:bdqyhjd14@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钰华街道办事处 |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企业“散乱污”治理信息表
序号 |
5.6 |
名称 |
开展企业“散乱污”治理工作 |
法定依据 |
“三定”规定 |
实施机构 |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办事处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 成立企业“散乱污”领导小组、执法检查队伍。 2. 每天开展日巡查、夜巡查检查工作。 3. 帮助企业提升改造。 |
监督方式 |
部门举报电话:82656175 电子邮箱:bdqyhjd14@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钰华街道办事处 |
科技文化服务信息表 | |
序号 |
6.1 |
名称 |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社区文化宣传,组织文化创作展演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天津市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天津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宣教办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宣教办,配合部门:街道、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活动流程 |
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文化活动,村(社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文体活动,街道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文体活动。 |
活动要件 |
服装、道具、音响、舞台灯等 |
科技文化服务信息表2 | |
序号 |
6.2 |
名称 |
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发展和扶持基层文体队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天津市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天津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宣教办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宣教办,配合部门:街道、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活动流程 |
街道至少成立6支文体队伍,每个村(社区)至少成立2支文体队伍,定期开展文体活动,做好日常排练和全民健身宣传。 |
活动要件 |
服装、道具、音响、舞台灯等 |
科技文化服务信息表3 | |
序号 |
6.3 |
名称 |
辖区文化娱乐场所和设施管理 |
法定依据 |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宣教办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宣教办,配合部门:各村居、执法队 |
活动流程 |
定期对辖区文娱场所进行检查,重要节日更要对重点场所进行检查 |
活动要件 |
人员配备、严格执法 |
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负责本街道绿化技术服务等工作;搞好农林业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等工作;负责城市排水、节水、水利科技推广、街道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水环境维护的技术指导和街道饮水安全等工作;、负责本街道农业农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基本农田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
7.1 |
种粮农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
7.2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
7.3 |
林木采伐证办理 |
|||
7.4 |
森林病虫害防治 |
|||
7.5 |
森林防火工作 |
|||
7.6 |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 |
|||
7.7 |
村级财务“双代管” |
|||
7.8 |
村级公章监督管理 |
|||
7.9 |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
|||
7.10 |
村干部离任审计 |
|||
7.11 |
“三资”管理 |
|||
7.12 |
农经统计 |
|||
7.13 |
全面推行河长制 |
|||
7.14 |
防汛抗旱工作 |
|||
7.15 |
动物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
|||
7.16 |
畜禽禁养区治理工作 |
|||
2 |
负责组织推动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建设有关重大项目建设 |
8.1 |
物业小区垃圾运输清理 |
|
8.2 |
无物业小区垃圾运输清理 |
|||
8.3 |
公共部位的垃圾运输清理 |
|||
8.4 |
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庄、市场运输清理 |
|||
8.5 |
临时出现活堆垃圾运输清理 |
|||
8.6 |
裸露地面苫盖防尘 |
|||
8.7 |
道路喷洒降尘 |
|||
8.8 |
辖区内各社区卫生巡查 |
|||
8.9 |
无物业小区垃圾巡查清理整治 |
|||
8.10 |
群众反映案件处理 |
|||
3 |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等工作实施; |
9.1 |
房屋拆迁 |
|
9.2 |
基本农田保护 |
|||
9.3 |
农村危房改造 |
|||
9.4 |
土地征收 |
种粮农户支持保护补贴--信息表 | |
序号 |
7.1 |
名称 |
种粮农户支持保护补贴 |
法定依据 |
《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对种粮农户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5】114号),《区农委 区财政局 区种植业中心关于印发宝坻区对种粮农户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发【2016】9号 宝财农【2016】51号 宝种发【2016】2号)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配合部门:街道财政所、涉农村 |
运行流程 |
涉农村逐农户、地块丈量粮食种植面积登记造册上报农办,农办、财政所录入补贴系统,按照统一格式在各自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各农户签字后加盖村公章上报。后期由上级相关部门将补贴款直接汇入农户的账户 |
运行要件 |
农户信息(包括身份号码、存着账号等)经村入户核实无误,农户粮食种植面积丈量登记的原始材料及公示无异议报表经村负责人、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等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留存 |
责任事项 |
涉农各村负责种粮农户数据的准确性,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负责监督核实,街道农办负责准确录入数据,财政所负责补贴网的更新对接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表 | |
序号 |
7.2 |
名称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法定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区农委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农发【2017】22号)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配合部门:街道安监站、街道执法队、涉农村 |
运行流程 |
涉农村负责对辖区内的种、养户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农药、兽药、添加剂进行监管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街道农办、安监站、执法队会同区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
运行要件 |
农业生产经营户使用的各种农药、兽药、添加剂必须要符合相关要求,建立档案,所有材料经村负责人、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等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留存 |
责任事项 |
各村负责农户使用农药、兽药、添加剂的档案巡查,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负责监督,街道各科室负责监督检查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林木采伐证办理--信息表 | |
序号 |
7.3 |
名称 |
林木采伐证办理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5条。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牵头单位: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居 |
运行流程 |
1、申请对象提出申请,提交所需资料; |
运行要件 |
1、申请人必须是林木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 2、2、申请采伐的林木必须符合森林法第31条。 |
责任事项 |
村居负责林木所有者或经营者的确认,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对所包村居进行监督审核,街道农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采伐证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森林病虫害防治--信息表 | |
序号 |
7.4 |
名称 |
森林病虫害防治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9条;《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号发布。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牵头单位: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居 |
运行流程 |
按照区林业局的安排,在病虫害防治期间,组织各村居对森林树木进行喷洒药物防治。 |
运行要件 |
喷洒药物前由村居安排好路线,确保人员、动物安全的条件下实施。 |
责任事项 |
村居负责做好各户森林喷药期间的防护工作,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对所包村居进行监督审核,街道农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森林防火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7.5 |
名称 |
森林防火工作 |
法定依据 |
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宝坻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宝坻政发【2015】5号)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配合部门:街道安监站、街道环卫站。、街道执法队、各村 |
运行流程 |
涉农村负责对辖区内森林火险情况进行监管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安监站、环卫站、执法队会同区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
运行要件 |
各村负责辖区内森林火险巡查并建立档案,经村负责人、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等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留存。 |
责任事项 |
各村负责森林火险巡查,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负责监督,街道环卫站、执法队负责火险隐患的消除,街道农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推动及资料收集上报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7.6 |
名称 |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预防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津政发【2010】127号),《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宝坻政发【2009】16号)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配合部门:街道安监站、环卫站、街道执法队、各村 |
运行流程 |
涉农村负责对辖区内气象灾害情况进行监管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安监站、环卫站、执法队会同区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
运行要件 |
各村负责辖区内气象灾害巡查并建立档案,经村负责人、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等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留存。 |
责任事项 |
各村负责气象灾害进行巡查,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负责监督,街道环卫站、执法队负责气象灾害的消除,街道农办负责气象灾害工作推动及资料收集上报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村级财务“双代管”--信息表 | |
序号 |
7.7 |
名称 |
村级财务“双代管” |
法定依据 |
《宝坻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津宝党发【2002】16号、《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津纪发【2008】20号)))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站)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站),配合部门:涉农村 |
运行流程 |
在银行逐村开立代管的村集体账户,并在银行预留印鉴(负责该村出纳的农经站人员人名章+村的财务章)。街道农经站分设出纳、会计。出纳负责村级款项支取、报账;会计负责记账。每月组织村级报账,并对原始单据整理制证,进行电脑记账,编制科目汇总表、装订记账凭证。打印出财务公开表,按季度进行财务公开。要与村财会人员核对有关账面和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街道、村两级帐帐、帐证、账款、账物、帐榜五相符。如实反映村级财务状况,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年底对各种报表及会计档案进行归档。农经站出纳严格遵守支取代管资金的审批手续。依据签字手续齐全的支款申请和村级财务预算申请办理支款。 |
运行要件 |
原始凭证要合理合法真实有效(收入统一使用天津市农村统一收据;能取得正式票的支出,必须是正式票,村级杂工及村干部工资可以是自制的单据),签字手续齐全(村书记、村主任、经手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助理、包片领导共同签字)同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后方可报账;支款申请和村级财务预算表 |
责任事项 |
各村负责村的原始票据的准确性、合理合法真实有效,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负责监督核实,街道农办(农经站)负责票据审核报账、电脑记账、档案整理。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村级公章监督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7.8 | |
名称 |
村级公章监督管理 | |
法定依据 |
《关于加强村级公章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宝党办发【2008】32号) |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站) |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站),配合部门:涉农村 | |
运行流程 |
当事人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填写村级公章使用申请表,同时由村干部签字、村级事务助理签字、片长审批后到农经站办理。同时,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涉及村民利益的集体资产处置、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必须履行民主程序,通过后,持相关文字材料,同时填写村级公章使用申请表后才可以盖章。每次使用公章,公章监管人员都要做好及时办结事项的登记,公章用完后放回原处封存。 | |
运行要件 |
用章人填写村级公章使用申请表,由村书记、村主任签字,村级事务助理签字,片长审批后到农经站办理盖章事宜。村级公章监管人员要认真核对相关要件给予办理并做好登记,各村建立公章使用的登记台账。 | |
责任事项 |
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按职责要求签批公章。出现违规签批公章的,街道办事处可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比例的工资奖金;村级事务助理及包片领导应熟悉掌握所辖村的详细情况,认真核实村在重大事项上所履行的民主程序,确认无误后签字。因工作不到位,给村里带来损失或引起群众上访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村级公章监管人员要认真审核,并做好登记。公章用完后,监督公章放回原处封存。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规定乱盖章,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表 | ||
序号 |
7.9 | |
名称 |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 |
法定依据 |
印发《宝坻区关于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宝党发【2014】17号) |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站) |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站),配合部门:涉农村;区农经站;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 |
运行流程 |
(一)准备交易材料。(二)提出交易申请。(三)发包交易信息。(四)组织交易进行。(五)签订交易合同。 | |
运行要件 |
村级准备交易材料即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进行民主决策,形成产权交易决议。包括权属、面积、用途、土地性质、证照、交易截止时间、拟出让金额等内容。村集体向街道农经站提出交易申请,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填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申请单,报区农经站。审核通过后,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标、投标等方式组织交易。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的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交易价格进行确认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出具交易鉴证。 | |
责任事项 |
村级负责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负责监督核实;街道农办(农经站)负责上报区农经站;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
村干部离任审计--信息表 | ||
序号 |
7.10 | |
名称 |
村干部离任审计 | |
法定依据 |
《农村审计工作法律法规汇编》 |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站) |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站),配合部门:涉农村 | |
运行流程 |
审计工作主要围绕行政村村干部任期内的村集体收支及经济责任、债权债务、村级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开展。 | |
运行要件 |
村级记账凭证、离任审计报告。 | |
责任事项 |
各村村书记、村主任负责村级各项收支的真实合法合理性,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负责监督核实,街道农办(农经站)负责审计。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三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7.11 |
名称 |
“三资”管理 |
法定依据 |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的通知》津农委【2009】65号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站)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站),配合部门:涉农村 |
运行流程 |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一)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二)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三)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集体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
运行要件 |
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3、财务预决算制度;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5、财务公开制度;6、资产清查制度;7、资产台账制度;8、资产评估制度;9、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10、资产经营制度;11、资源登记簿制度;12、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13、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
责任事项 |
各村要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程序。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资金、资产、资源运营情况,听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事项进行监督,对使用不当的提出整改意见。农经站定期向集体经济组织报告账务代管工作情况,发挥服务、监督的职责。定期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查出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问题的,应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农经统计--信息表 | |
序号 |
7.12 |
名称 |
农经统计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经),配合部门:街道财政所、派出所、教委、涉农村 |
运行流程 |
农经统计年报按照上级要求,分预测报表和年度报表分别进行统计上报。我站精心组织报表统计工作,通过与其它涉农部门的衔接,并与客观实际对比、分析、论证,汇总得出我街道农经统计年报,按时上报。为上级及时提供农村经济运行基本数据。 |
运行要件 |
村会计如实认真填写各项报表,保证表内、表间的平衡关系。由村主要领导签字,加盖村公章后上报农经站;农经站认真审核,录入电脑汇总上报。纸质版汇总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字盖章,加盖街道的公章上报。 |
责任事项 |
各村负责统计报表的分村填报,街道农办(农经站)负责准确录入数据并汇总上报。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表 | |
序号 |
7.13 |
名称 |
全面推行河长制 |
法定依据 |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17】46号),关于印发《宝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宝党发【2017】43号)。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牵头单位:区河长制办公室,配合单位: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运行流程 |
街道级、村居级河长在巡查时发现问题上报街道环卫站或河长办,由街道环卫站安排人员进行清理、打捞。 |
运行要件 |
留存巡查影像资料和档案材料 |
责任事项 |
街道级、村居级河长在巡查水环境时要求不留死角,街道环卫站在安排人员进行清理、打捞时要求彻底干净。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防汛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7.14 |
名称 |
防汛抗旱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1号),《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牵头单位: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职能科室,各村居 |
运行流程 |
各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工作-下发检查通知—实地开展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受检单位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1.制定检查计划,依法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依据、检查时间和地点等;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动物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7.15 |
名称 |
动物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
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宝坻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宝控病办【2017】4号)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兽医站、各村 |
运行流程 |
各村按照要求将辖区内所有养殖的农户信息登记造册,兽医站按照养殖户名册入户开展动物免疫工作。 |
运行要件 |
兽医站开展免疫工作后发放动物防疫手册,农户妥善保管以备上级检查。 |
责任事项 |
各村要确保养殖户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做到不重、不漏,兽医站要按照村上报的底册做到应免尽免。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畜禽禁养区治理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7.16 |
名称 |
畜禽禁养区治理工作 |
法定依据 |
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宝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宝坻政办发《2016》23号)《宝坻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宝坻政发【2017】31号)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牵头部门: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配合部门:街道财政所、各村 |
运行流程 |
各村负责禁养区内养殖户情况摸底,街道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现场评估,随后街道与养殖户签订拆除补偿协议,养殖户按照协议进行禁养区的关闭拆除,区有关部门按照经街道现场确认拆除后的情况拨付补偿款,街道在收到补偿款后给付各养殖户。 |
运行要件 |
在期限内完成所有的拆除任务,在区相关部门拨付补偿款后本户携带协议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街道领取补偿款 |
责任事项 |
各村对禁养区的养殖户底数要清、情况要明,由村监督禁养区养殖户按照协议的要求进行关闭拆除,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负责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街道农办在区拨付补偿款后及时会同财政所履行后期工作。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82657027 电子邮箱:bdqyhjd11@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钰华街道 物业小区垃圾运输清理 信息表 | |
序号 |
8.1 |
名称 |
物业小区垃圾运输清理 |
法定依据 |
按照《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辖区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签订协议--实施--意见反馈 |
运行要件 |
双方协议 |
责任事项 |
按照双方协议,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履行双方义务。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9279860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钰华街道无物业小区垃圾运输清理 信息表 | |
序号 |
8.2 |
名称 |
无物业小区垃圾运输清理 |
法定依据 |
按照《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环卫站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辖区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9279860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钰华街道公共部位的垃圾运输清理 信息表 | |
序号 |
8.3 |
名称 |
公共部位的垃圾运输清理 |
法定依据 |
按照《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环卫站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辖区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9279860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钰华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庄、市场运输清理 信息表 | |
序号 |
8.4 |
名称 |
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庄、市场运输清理 |
法定依据 |
按照《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辖区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签订协议--实施--意见反馈 |
运行要件 |
双方协议 |
责任事项 |
按照双方协议,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履行双方义务。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9279860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钰华街道临时出现活堆垃圾运输清理 信息表 | |
序号 |
8.5 |
名称 |
临时出现活堆垃圾运输清理 |
法定依据 |
按照《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辖区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9279860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钰华街道裸露地面苫盖防尘 信息表 | |
序号 |
8.6 |
名称 |
裸露地面苫盖防尘 |
法定依据 |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辖区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9279860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钰华街道道路喷洒降尘 信息表 | |
序号 |
8.7 |
名称 |
道路喷洒降尘 |
法定依据 |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辖区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9279860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钰华街道辖区内各社区卫生巡查 信息表 | |
序号 |
8.8 |
名称 |
辖区内各社区卫生巡查 |
法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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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环卫站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辖区 |
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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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9279860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钰华街道无物业小区垃圾巡查清理整治 信息表 | |
序号 |
8.9 |
名称 |
无物业小区垃圾巡查清理整治 |
法定依据 |
|
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辖区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9279860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钰华街道群众反映案件处理信息表 | |
序号 |
8.10 |
名称 |
群众反映案件处理 |
法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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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钰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钰华街道辖区 |
运行流程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
监督方式 |
联系电话:29279860 电子邮箱:bdqyhjd@tj.gov.cn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钰华街道办事处 |
房屋拆迁信息表 | |
序号 |
9.1 |
名称 |
房屋拆迁 |
法定依据 |
《宝坻新城危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宝坻新城危旧房屋拆迁安置优惠办法》 |
实施机构 |
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并帮助拆迁群众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的统计、档案资料管理及存档工作; |
运行流程 |
监督、管理与宣传、审验有关文件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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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对征迁区域内征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
监督方式 |
信访服务举报热线:20241748 |
基本农田保护信息表 | |
序号 |
9.2 |
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 |
实施机构 |
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巡查,基本农田保护牌的看护,违反基本农田管理行为的制止与上报。 |
运行流程 |
宣传、巡查与管护、监管检查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发现破坏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或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给予制止,并责令其恢复原貌,对拒不执行者,上报公安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 |
监督方式 |
举报热线:12336 |
农村危房改造信息表 | ||
序号 |
9.3 | |
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 | |
法定依据 |
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 |
实施机构 |
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
职责边界 |
土地管理站负责危房改造的等级认定、相片收集和办理相关手续的相关工作。 | |
运行流程 |
1、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2、政府审核及公示,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 3、区建委进行整理收卷,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审查。 4、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区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 |
运行要件 |
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 |
责任事项 |
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 |
监督方式 |
建委举报电话:29267599 | |
土地征收信息表 | ||
序号 |
9.4 | |
名称 |
土地征收 |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 |
实施机构 |
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 |
职责边界 |
负责张贴土地征收公告,配合国土相关部门四邻指界和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发放工作。 | |
运行流程 |
张贴公告、四邻指界、征地补偿款的发放 | |
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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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土地征收的各项工作。 | |
监督方式 |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举报电话:23118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