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急救分中心职责清单

来源: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9-07 14:03

                                      

(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医疗救援服务

1.1

医疗急救120接警

1

1.2

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

2

1.3

普及急救医疗知识

3

1.4

社会性医疗保障

4

                       

(医疗急救120接警)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医疗急救120接警

法定依据

《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患者及家属拨打报警电话-120受理席接警-派车及电话指导

运行要件

相关身份证明

责任事项

120接警主要负责受理报警人拨打报警时记录地址、患者等相关信息,给予电话急救指导,根据报警情况及急救车辆情况进行急救车辆的调派,并负责将患者的相关信息传送到急救车医生,确保医生第一时间了解病人的病情。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津围路7号 邮箱:bdqwjw87@tj.gov.cn

联系电话:022-29241212

     

(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

法定依据

《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接到指令-组织应急队伍-实施现场紧急医疗救援

运行要件

相关身份证明

责任事项

接到指令-组织应急队伍-实施现场紧急医疗救援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津围路7号 邮箱:bdqwjw87@tj.gov.cn

联系电话:022-29241212

        

(普及急救医疗知识)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普及急救医疗知识

法定依据

《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制定计划-进行普及急救医疗知识


运行要件

本人身份证

责任事项

按照制定计划,完成普及急救医疗知识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津围路7号 邮箱:bdqwjw87@tj.gov.cn

联系电话:022-29241212

           

(社会性医疗保障)信息表

                                                                                                                                                                                                                                                 

序号

1.4

名称

社会性医疗保障

法定依据

《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接到任务-组织人员、车辆-提供医疗保障-如遇突发事件进行救治并上报-任务结束

运行要件

接到上级指派文件

责任事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津围路7号 邮箱:bdqwjw87@tj.gov.cn

联系电话:022-29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