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作,落实农村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服务工作。 |
1.1 |
推动乡村公路年度工程、养护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工作。 |
2 |
1.2 |
参与拟订乡村公路建设计划、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等事务性工作。 |
3 | ||
1.3 |
参与编制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养护项目及投资计划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
4 | ||
2 |
承担区县级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工作,组织指导街镇乡村公路养护工作。 |
2.1 |
负责区县级公路路肩、边坡养护、维修管理;路面、路肩日常清扫保洁、公路绿化养护;标志、防护设施的养护、维修及更换等工作。 |
5 |
2.2 |
区县级公路的路面、桥梁维护和维修。 |
6 | ||
2.3 |
对辖区内道班、泵站、苗圃进行养护、维修管理。 |
7 | ||
2.4 |
组织指导街镇乡村公路养护工作。 |
8 | ||
2.5 |
负责组织区县级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实施工作。 |
9 | ||
3 |
负责市级主管单位授权范围内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有关重要设施的养护工作。 |
3.1 |
负责市级主管单位授权的道路桥梁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 |
10 |
3.2 |
负责组织国省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 |
11 | ||
3.3 |
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的路面、桥梁维护和维修。 |
12 | ||
3.4 |
对道班进行日常管理和道班房屋、院墙、院落、绿植等的日常养护工作;对泵站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排水设备正常、安全运行;苗圃的养护工作。 |
13 | ||
4 |
参与编制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及投资计划,参与交通设施量调查统计、交通设施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
4.1 |
负责组织制定区县级公路养护计划。 |
14 |
4.2 |
负责公路状况和基础设施调查统计、交通设施技术状况评定、公路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
15 | ||
5 |
负责组织铁路道口的看护与安全工作。 |
5.1 |
负责组织铁路道口看护与安全工作。 |
16 |
6 |
负责战备物资储备、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
6.1 |
负责战备物资的储备。 |
17 |
6.2 |
负责公路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 |
18 | ||
7 |
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
7.1 |
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
19 |
8 |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8.1 |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20 |
(推动乡村公路年度工程、养护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工作)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推动乡村公路年度工程、养护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指令——执行——上报 |
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制度 |
责任事项 |
做好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下发文字通知、组织活动开展,做好信息上报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参与拟订乡村公路建设计划、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等事务性工作)信息表
序号 |
1.2 |
名称 |
参与拟订乡村公路建设计划、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等事务性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依据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符合上级部门文件要求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参与编制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养护项目及投资计划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信息表
序号 |
1.3 |
名称 |
参与编制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养护项目及投资计划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依据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符合上级部门文件要求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区县级公路路肩、边坡养护、维修管理;路面、路肩日常清扫保洁、公路绿化养护;标志、防护设施的养护、维修及更换等工作)信息表
序号 |
2.1 |
名称 |
负责区县级公路路肩、边坡养护、维修管理;路面、路肩日常清扫保洁、公路绿化养护;标志、防护设施的养护、维修及更换等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计划养护部接收天津市公路中心和交通局下发的养护工作相关文件;2、编制年度养护计划;3、养护服务站负责养护实施(路况巡查、日常养护、病害整治)。 |
运行要件 |
天津市公路中心和交通局下发的养护工作相关文件、《天津市公路日常养护巡查记录》 |
责任事项 |
计划养护部依据天津市公路中心和交通局养护工作安排编制年度养护计划,养护服务站负责实施。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列养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区县级公路的路面、桥梁维护和维修)信息表
序号 |
2.2 |
名称 |
区县级公路的路面、桥梁维护和维修。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根据年度公路养护计划,各养护站上报的需要维修的地点,和领导交办的需要维修的地点,组织人员机械进场进行维修。 |
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和制度 |
责任事项 |
1、检查设备 2、开展公路维修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对辖区内道班、泵站、苗圃进行养护、维修管理)信息表
序号 |
2.3 |
名称 |
对辖区内道班、泵站、苗圃进行养护、维修管理。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巡查----信息反馈----安排人人员施工---验收 |
运行要件 |
巡查记录,施工记录,验收记录 |
责任事项 |
经常性检查要仔细,养护管理到位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组织指导街镇乡村公路养护工作)信息表
序号 |
2.4 |
名称 |
组织指导街镇乡村公路养护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对相关法规、法律、制度进行宣传,提供相应技术指导 |
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和制度 |
责任事项 |
对街镇乡村公路养护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组织区县级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实施工作)信息表
序号 |
2.5 |
名称 |
负责组织区县级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实施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根据审批计划,对工程项目进行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对区县级道路桥梁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区县级道路桥梁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内业资料和计量支付管理。 |
运行要件 |
上级部门文件、批文、会议纪要、图纸等 |
责任事项 |
符合上级部门文件、批文、会议纪要、图纸、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市级主管单位授权的道路桥梁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1 |
名称 |
负责市级主管单位授权的道路桥梁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根据审批计划,对工程项目进行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对区县级道路桥梁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区县级道路桥梁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内业资料和计量支付管理。 |
运行要件 |
上级部门文件、批文、会议纪要、图纸等 |
责任事项 |
符合上级部门文件、批文、会议纪要、图纸、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组织国省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2 |
名称 |
负责组织国省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接收天津市公路中心和交通局下发的养护工作相关文件;2、制定年度养护计划;3、养护服务站负责养护实施。 |
运行要件 |
天津市公路中心和交通局下发的养护工作相关文件。 |
责任事项 |
计划养护部依据天津市公路中心和交通局养护工作安排编制年度养护计划,养护服务站负责实施。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的路面、桥梁维护和维修)信息表
序号 |
3.3 |
名称 |
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的路面、桥梁维护和维修。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根据年度公路养护计划,各养护站上报的需要维修的地点,和领导交办的需要维修的地点,组织人员机械进场进行维修。 |
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和制度 |
责任事项 |
1、检查设备 2、开展公路维修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对道班进行日常管理和道班房屋、院墙、院落、绿植等的日常养护工作;对泵站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排水设备正常、安全运行;苗圃的养护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4 |
名称 |
对道班进行日常管理和道班房屋、院墙、院落、绿植等的日常养护工作;对泵站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排水设备正常、安全运行;苗圃的养护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巡查----信息反馈----安排人人员施工---验收 |
运行要件 |
巡查记录,施工记录,验收记录 |
责任事项 |
经常性检查要仔细,养护管理到位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组织制定区县级公路养护计划)信息表
序号 |
4.1 |
名称 |
负责组织制定区县级公路养护计划。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接收天津市公路中心和交通局下发的养护工作相关文件;2、制定年度养护计划;3、养护服务站、服务队负责养护实施。 |
运行要件 |
天津市公路中心和交通局下发的养护工作相关文件。 |
责任事项 |
计划养护部依据天津市公路中心和交通局养护工作安排编制年度养护计划,养护服务站、服务队负责实施。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公路状况和基础设施调查统计、交通设施技术状况评定、公路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信息表
序号 |
4.2 |
名称 |
负责公路状况和基础设施调查统计、交通设施技术状况评定、公路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依据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符合上级部门文件要求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组织铁路道口看护与安全工作)信息表
序号 |
5.1 |
名称 |
负责组织铁路道口看护与安全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实施办法(津交规[2021]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与市道口办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制度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完善内业资料 |
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和制度 |
责任事项 |
负责铁路道口安全巡护和管理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战备物资的储备)信息表
序号 |
6.1 |
名称 |
负责战备物资的储备。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统筹——储备——轮换。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和部署。 |
责任事项 |
严格实施落实。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公路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信息表
序号 |
6.2 |
名称 |
负责公路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1、接收《应急预案》;2、按照预案完成相关工作。 |
运行要件 |
《应急预案》。 |
责任事项 |
计划养护部配合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工作。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信息表
序号 |
7.1 |
名称 |
负责中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最新修订)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年度计划-培训-制定方案-检查落实-整改反馈-总结报告-文件存档 |
运行要件 |
相关文件和制度 |
责任事项 |
对单位安全生产、环保工作监督指导。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信息表
序号 |
8.1 |
名称 |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津宝编发【2020】82号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任务——落实任务。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和部署。 |
责任事项 |
严格实施落实。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