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合作交流办职责目录
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贯彻落实全区东西部协作工作 |
1.1 |
负责宝坻区东西部协作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统计 |
|
2 |
贯彻落实全区对口支援工作 |
2.1 |
负责宝坻区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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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贯彻落实对口合作长春市农安县工作 |
3.1 |
负责宝坻区对口合作长春市农安县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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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做好全区招商引资指标的分解、统计分析和全区招商引资的督查考核工作 |
4.1 |
国内招商引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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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服务型总部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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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做好重点招商项目的跟踪、调度、督查等工作 |
5.1 |
区级领导包保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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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责建立和管理项目信息库 |
6.1 |
落地企业、跟踪洽谈企业、在谈企业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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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统筹组织全区招商推介活动和项目洽谈等工作;服务各街镇、开发区、各部门开展招商活动、项目洽谈等工作 |
7.1 |
密切与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在招商活动和项目洽谈过程中进行协调和帮助,共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
|
8 |
组织开展“外埠行”、“外埠企业天津行”活动 |
8.1 |
做好向外推介和对来访企业宣传推介 |
(东西部协作工作)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东西部协作工作 |
法定依据 |
根据《天津市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实施方案》(津援发〔2021〕6号)文件要求。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
职责边界 |
区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合作交流办,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委12个单位组成专项工作组。 |
运行流程 |
计划、审批 |
运行要件 |
《宝坻区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实施方案》(津宝援发〔2021〕1号) |
责任事项 |
到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696689 地址:宝坻区南关大街111号 |
(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工作)信息表
序号 |
2.1 |
名称 |
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工作 |
法定依据 |
根据《天津市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实施方案》(津援发〔2021〕6号)文件要求。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
职责边界 |
区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合作交流办,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委12个单位组成专项工作组。 |
运行流程 |
计划、审批 |
运行要件 |
《宝坻区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实施方案》(津宝援发〔2021〕1号) |
责任事项 |
到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696689 地址:宝坻区南关大街111号 |
(对口合作长春市农安县)信息表
序号 |
3.1 |
名称 |
对口合作长春市农安县工作 |
法定依据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关于推动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开展对口合作的要求,和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与长春市2021年对口合作工作要点》(津援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
职责边界 |
区合作交流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工商联、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金融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委、区国资委配合。 |
运行流程 |
计划、审批 |
运行要件 |
关于印发《宝坻区与农安县2021年对口合作工作计划》(津宝援办发[2021]16号) |
责任事项 |
同长春农安县在经济发展上形成合力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696689 地址:宝坻区南关大街111号 |
(国内招商引资工作)信息表
序号 |
4.1 |
名称 |
国内招商引资工作 |
法定依据 |
项目中的“实际利用内资到位额度”
资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
实施机构 |
投资促进科 |
职责边界 |
区合作交流办牵头,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住建委、统计局、规自局、市场监管局 配合。 |
运行流程 |
区合作交流办对指标进行分解,区内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每月报送辖区内符合纳统要求的企业实际利用内资完成情况和新增注册企业情况,区统计局报送新增“统计规模以上单位”情况和新增“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项目”情况,住建委报送“房地产项目投资”情况,规自局报送“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区合作交流办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数据录入市合作交流办直报系统,经市合作交流办审核通过后,作为考核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的依据。 |
运行要件 |
册企业情况统计表》;
况表》; 3、住建委提供《房地产项目投资统计表》; 4、规自局提供《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统计表》。 |
责任事项 |
区合作交流办负责对全区数据的统计、审核和录入工作,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分析、审核、统计、上报工作。住建委、统计局、规自局配合区合作交流办工作。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990666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11号 |
(服务型总部型工作)信息表
序号 |
4.2 |
名称 |
服务型总部型工作 |
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2021年度宝坻区街镇(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指标绩效评价体系》和《2021年度宝坻区街镇(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减分指标绩效评价体系》的通知(宝绩组【2021】1号)文件中“开放发展”项目中的“服务型总部型发展指数”。 |
实施机构 |
投资促进科 |
职责边界 |
区合作交流办牵头,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市场监管局配合。 |
运行流程 |
区合作交流办对指标进行分解,区内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每月报送新引进服务型总部型情况,区合作交流办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确定后,作为考核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的依据。 |
运行要件 |
各街镇报送《服务型总部型情况月报表》 |
责任事项 |
区合作交流办负责对全区数据的统计、审核和录入工作,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分析、审核、统计、上报工作。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990666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11号 |
(服务型总部型工作)信息表职责事项名称
序号 |
5.1 |
名称 |
服务型总部型工作 |
法定依据 |
|
实施机构 |
投资促进科 |
职责边界 |
区合作交流办牵头,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以及各载体单位配合。 |
运行流程 |
区合作交流办根据签约项目以及半年内有望落地项目库筛选拟投资亿元以上以及来源地为京冀的项目,由区领导审核,并最终确定作为区级领导包保的重点项目,每月由区合作交流办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并按照区领导要求进行调度。 |
运行要件 |
每月由各载体单位报送《区级领导包保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进展情况表》。 |
责任事项 |
区合作交流办负责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并按照区领导要求进行调度。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以及各载体单位配合。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990666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11号 |
(建立和管理项目信息库)信息表
序号 |
6.1 |
名称 |
负责建立和管理项目信息库 |
法定依据 |
|
实施机构 |
投资促进科 |
职责边界 |
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等有关区直部门相互配合 |
运行流程 |
各有关部门将相应的数据录入“三个一批”系统,由投资促进科进行审核、统计。 |
运行要件 |
提供落地企业、跟踪洽谈企业、在谈企业详细信息 |
责任事项 |
做到数据的应统尽统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990666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11号 |
(组织全区招商推介活动和项目洽谈等工作)信息表
序号 |
7.1 |
名称 |
统筹组织全区招商推介活动和项目洽谈等工作;服务各街镇、开发区、各部门开展招商活动、项目洽谈等工作。 |
法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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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投资促进科 |
职责边界 |
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等有关区直部门相互配合 |
运行流程 |
密切与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在招商活动和项目洽谈过程中进行协调和帮助。 |
运行要件 |
提供企业信息 |
责任事项 |
在招商活动和项目洽谈活动中为企业全方位服务好。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990666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11号 |
序号 |
8.1 |
名称 |
组织开展“外埠行”、“外埠企业天津行”活动 |
法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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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投资促进科 |
职责边界 |
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等有关区直部门相互配合 |
运行流程 |
密切与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开展宣传推介活动,邀请外地企业来宝坻参观考察。 |
运行要件 |
提供企业信息 |
责任事项 |
在活动中做好宣传推介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990666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