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清单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2021-09-02 16:39

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负责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龙头企业申报

1.1

龙头企业申报

1

2

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

2.1

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

2

3

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


3.1

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

3

4

美丽村庄、示范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

4.1

美丽村庄、示范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

5

优秀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

5.1

优秀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

5

6

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建设指导等有关工作。

6.1

参与新一轮《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制定

6

7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编制乡村规划

7.1

协助区农业农村委编制乡村规划

7

8

组织开展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有关专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

8.1

高素质农民培育

8

9

配合区农业农村委推动农业农村信用平台建设,推动农业联合奖惩措施。

9.1

推动农业农村信用平台建设及农业联合奖惩措施

9

(龙头企业申报)信息表

序号

1

名称

龙头企业申报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77号

实施机构

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产业发展促进部

职责边界

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所在镇街推荐函--实施机构审核--上报市农委审核批复

运行要件

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2000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1500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审计报告、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区级农经部门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证明、企业纳税情况证明、质量安全情况证明

责任事项

事前审核、每两年提供监测材料

监督方式

电话:29241049邮箱bdqncsyzx06@tj.gov.cn

地址:宝坻区南城路110号

(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

法定依据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实施机构

宝坻区农业农村委

职责边界

配合区农业农村委执行

运行流程

指导街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

运行要件

地方提供的流转合同

责任事项

指导街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

监督方式

区农业农村委 2924.2603

(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77号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申报、招标、建设、验收

运行要件

政策扶持文件

责任事项

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监督方式

电话:002-82621465 来信:进京路24号

(美丽村庄、示范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表

序号

4.1

名称

美丽村庄、示范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77号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项目申报、评审、验收

运行要件

政策扶持文件

责任事项

美丽村庄、示范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评审、验收

监督方式

电话:002-82621465 来信:进京路24号

(优秀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优秀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77号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优秀农耕文化挖掘、申报、保护、利用

运行要件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

责任事项

优秀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

监督方式

电话:002-82621465 来信:进京路24号

(参与新一轮《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制定)信息表

序号

6.1

名称

参与新一轮《宝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制定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77号

实施机构

农村中心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服务指导部

职责边界

农村中心、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服务指导部联合行使

运行流程

与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运行要件

各街镇有关部门

责任事项

根据农村对宅基地的需求,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26号 电话:82621069

(协助区农业农村委编制乡村规划)信息表

序号

7.1

名称

协助区农业农村委编制乡村规划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77号

实施机构

农村中心农村政策研究部

职责边界

农村中心、农村政策研究部联合行使

运行流程

与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实施

运行要件

各街镇有关部门

责任事项

根据农村发展需求,制定乡村规划方案,用于指导乡村振兴

监督方式

电话:82622345 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26号

(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表

序号

8.1

名称

高素质农民培育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77号

实施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职责边界

在区农业农村委领导下实施

运行流程

市农业农村委下发文件--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培育机构--区农村中心监管培育机构开展培训工作、验收培训档案

运行要件

培育机构提供招生简章、培训方案、开班申请、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学员考勤记录、教程发放登记、培训现场照片、录像、教师档案、考试试卷等

责任事项

区农村中心负责监管培育机构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监督方式

电话:29241762 天津市宝坻区南城路110号

(推动农业农村信用平台建设及农业联合奖惩措施)信息表

序号

9.1

名称

推动农业农村信用平台建设及农业联合奖惩措施

法定依据

津编办发【2020】77号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场信息化促进部

职责边界

在农村中心的领导下行使

运行流程

区农业农村委建设农业农村信用平台、制定农业联合奖惩措施------进行推动

运行要件

区农业农村委农业农村相关的信用平台建设及农业联合奖惩措施制定

责任事项

对辖区内的农业农村信用平台建设和制定农业联合奖惩措施进行推动

监督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宝坻区南城路110号

邮编:301800 监督电话:29241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