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序号 |
主要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各项林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本区林业资源统计工作 |
1.1 |
营林部负责落实国家、市、区制定的林业方针、政策;负责林业统计工作; |
|
1.2 |
资源部负责制定、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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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落实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 |
|||
2 |
承担辖区内林业生产所需关键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林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工作 |
2.1 |
技术部负责辖区内林业科技项目、生产所需关键技术、林木林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
|
2.2 |
青龙湾服务部负责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测、预报、防治; |
|||
3 |
负责森林培育,实施区域内森林火灾防治宣传等工作,提供林业信息服务 |
3.1 |
资源部负责区域内林业资源保护,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工作; |
|
3.2 |
技术部负责提供林业公共信息服务; |
|||
3.3 |
协助制定、落实区域内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各街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
|||
3.4 |
青龙湾服务部负责本辖区内林木更新及防火工作; |
|||
4 |
负责辖区内林木有害生物、林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
4.1 |
执行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负责区域内林木病虫鼠害、林业灾害和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
|
5 |
负责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监测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等工作 |
5.1 |
负责林(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负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 |
|
5.2 |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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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日常巡护,定期组织并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6.1 |
负责制定实施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和办法; |
|
6.2 |
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科研检测、宣传教育、社区共管和生态旅游等工作; |
|||
6.3 |
组织开展物种保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
|||
7 |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
7.1 |
负责文字材料起草、会务、档案、保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
|
8 |
承担上级主管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8.1 |
负责中心、党组织和工会工作:配合有关都门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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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负责中心党建、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老干部等工作;协调指导中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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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负责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实施辖区内林业发展年度计划、指导街镇造林绿化、苗木生产工作;负责防沙治沙工作;负责重点生态林管护补偿验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落实国家、市、区制定的林业方针、政策;负责林业统计
工作)信息表
序号 |
1.1 |
名称 |
落实国家、市、区制定的林业方针、政策;负责林业统计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营林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营林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国家、市、区制定的林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接受国家、市、区要求统计的林业资源等统计工作---组织收集数据、归集汇总、上报存档。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统计工具、相关软件和人员 |
责任事项 |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82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制定、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信息表
序号 |
1.2 |
名称 |
制定、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国家、市、区级制定、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任务---组织制定、落实。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相关软件、资料和人员 |
责任事项 |
落实国家、市、区级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26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落实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信息表
序号 |
1.3 |
名称 |
落实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推广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推广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的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接受上级指导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农村林木栽植主体、相关人员 |
责任事项 |
1、落实国上级的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2、指导相关林业栽植主体利用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的落实;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28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辖区内林业科技项目、生产所需关键技术、林木林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信息表
序号 |
2.1 |
名称 |
辖区内林业科技项目、生产所需关键技术、林木林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推广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推广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科研单位有关林业科技项目、生产所需关键技术、林木林果新品种、新技术---进行项目及新技术推广主体的考察和选择--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推广、引进。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相关新技术和林果新品种、资料和技术推广人员、推广对象。 |
责任事项 |
1、引进辖区内林业科技项目、生产所需关键技术;2、推广辖区内林木林果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28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测、预报、防治信息表
序号 |
2.2 |
名称 |
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测、预报、防治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青龙湾服务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牵头,青龙湾服务部配合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对本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测、预报、防治的任务—-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区域内林带、防治人员、防治药品。 |
责任事项 |
1、落实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测、预报、防治任务;2、指导镇街林业部门进行监测、防治;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26、29623193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区域内林业资源保护,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1 |
名称 |
区域内林业资源保护,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对区域内林业资源保护任务--组织人员进行保护--指导镇街推进林业改革--指导农村林地的承包工作。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资源保护人员、指导对象。 |
责任事项 |
1、落实区域内林业资源保护;2、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工作。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28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提供林业公共信息服务信息表
序号 |
3.2 |
名称 |
提供林业公共信息服务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推广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推广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需提供林业公共信息服务的任务—-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所提供信息对象。 |
责任事项 |
落实提供林业公共信息服务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28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协助制定、落实区域内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各街镇开展森林防火信息表
序号 |
3.3 |
名称 |
协助制定、落实区域内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各街镇开展森林防火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对区域内制定森林火灾规划任务--组织人员进行宣传--指导镇街开展森林防火。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森林防火宣传人员、森林防火指导人员。 |
责任事项 |
1、落实区域内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实施防火宣传;2、指导镇街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28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本辖区内林木更新及防火工作信息表
序号 |
3.4 |
名称 |
本辖区内林木更新及防火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青龙湾服务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青龙湾服务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林木更新及防火的任务—-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更新所需苗木、防火工具及人员。 |
责任事项 |
落实本辖区内林木更新及防火工作 |
监督方式 |
电话:29623193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执行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负责区域内林木病虫鼠害、林业灾害和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信息表
序号 |
4.1 |
名称 |
执行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负责区域内林木病虫鼠害、林业灾害和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对区域内生态补偿、病虫害防治任务--组织人员进行宣传、防治--指导镇街开展病虫害防治。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病虫害防治宣传人员、防治药品、指导镇街人员防治。 |
责任事项 |
1、落实区域内生态补偿;2、开展区域内病虫害防治宣传;3、指导镇街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28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林(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负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信息表
序号 |
5.1 |
名称 |
林(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负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林(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的任务—-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需检测的林果产品、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对象、疫源疫病监测对象、实施人员。 |
责任事项 |
1.落实林(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2.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3.疫源疫病监测。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28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信息表
序号 |
5.2 |
名称 |
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资源发展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对区域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任务--组织人员进行监测。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监测对象、监测人员。 |
责任事项 |
落实区域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28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制定实施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和办法信息表
序号 |
6.1 |
名称 |
制定实施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和办法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潮白河湿地服务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潮白河湿地服务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制定实施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和办法的任务—-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相关资料、实施人员。 |
责任事项 |
落实制定实施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和办法。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823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科研检测、宣传教育、社区共管和生态旅游信息表
序号 |
6.2 |
名称 |
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科研检测、宣传教育、社区共管和生态旅游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潮白河湿地服务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潮白河湿地服务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对湿地保护、修复、科研检测、宣传教育、社区共管和生态旅游任务--组织人员进行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保护修复对象、实施人员。 |
责任事项 |
落实湿地保护和修复、科研检测、宣传教育、社区共管和生态旅游。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823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组织开展物种保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信息表
序号 |
6.3 |
名称 |
组织开展物种保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青龙湾服务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青龙湾服务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制定实施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和办法的任务—-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相关资料、实施人员。 |
责任事项 |
落实制定实施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和办法。 |
监督方式 |
电话:29263139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文字材料起草、会务、档案、保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信息表
序号 |
7.1 |
名称 |
文字材料起草、会务、档案、保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会务、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任务--组织人员进行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维稳对象、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实施人员 |
责任事项 |
落实文字材料起草、会务、档案、保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
监督方式 |
电话:29255001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负责中心、党组织和工会工作;配合有关都门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信息表
序号 |
8.1 |
名称 |
负责中心、党组织和工会工作;配合有关都门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相关资料、实施人员。 |
责任事项 |
落实中心、党总支、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监督方式 |
电话:29255001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负责中心党建、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老干部等工作;协调指导中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信息表
序号 |
8.2 |
名称 |
负责中心党建、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老干部等工作;协调指导中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建办公室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建办公室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组织人员进行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实施人员 |
责任事项 |
落实各部门交办的工作;做好协调工作. |
监督方式 |
电话:29204002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
负责开展全民义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实施辖区内林业发展年度计划、指导街镇造林绿化、苗木生产工作;负责防沙治沙工作;负责重点生态林管护补偿验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信息表
序号 |
8.3 |
名称 |
负责开展全民义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实施辖区内林业发展年度计划、指导街镇造林绿化、苗木生产工作;负责防沙治沙工作;负责重点生态林管护补偿验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发[2020]79号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营林部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营林部独立行使 |
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 |
运行要件 |
上级文件、相关资料、实施人员。 |
责任事项 |
落实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监督方式 |
电话:82622982 来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