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研究室职责清单

来源:区委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09-02 10:46
   

(区委研究室)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推动各项事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区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1

围绕区经济社会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调研

1

2

针对区委中心工作及其阶段性重点任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

2.1

区委中心工作研究

2

3

针对区委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3.1

区委重点工作调研

3

4

指导全区各街镇、各部门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重大课题的联合调研。

4.1

开展联合调研

4

5

汇集国内外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为区委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5.1

资料搜集

5

6

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6.1

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6

6.2

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7

6.3

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委员会提出建议

8

6.4

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工作

9

6.5

承担对全区重点改革任务的督察、督办等工作

10

6.6

抓好改革日常事务性工作

11

7

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7.1

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12

  
                                       

(围绕区经济社会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调研)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围绕区经济社会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调研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政策研究科

职责边界

政策研究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确定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建议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区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区委中心工作研究)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区委中心工作研究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政策研究科

职责边界

政策研究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确定调研任务—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措施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针对区委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任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区委重点工作调研)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区委重点工作调研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政策研究科

职责边界

政策研究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确定调研课题—选择调查对象—实地调查走访—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建议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对区委重点工作进行跟踪调研,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开展联合调研)信息表

                                                                                                      

序号

4.1

名称

开展联合调研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政策研究科

职责边界

政策研究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确定调研课题—选择参与部门—组织开展调研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指导各街镇、各部门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重大课题的联合调研。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资料搜集)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资料搜集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政策研究科

职责边界

政策研究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搜集资料—组织撰写信息—呈报领导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搜集汇总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服务区委决策。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政策研究)信息表

     

序号

6.1

名称

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政策研究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深化改革科

职责边界

深化改革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承接任务—制定方案—开展研究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组织开展改革成果总结及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统筹协调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信息表

      

序号

6.2

名称

统筹协调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深化改革科

职责边界

深化改革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传达部署—推动落实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下发通知传达部署有关会议精神,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有关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研究处理改革事项)信息表

     

序号

6.3

名称

研究处理改革事项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深化改革科

职责边界

深化改革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研究制定文件—征求意见—组织实施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委员会提出建议。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工作)信息表

  

序号

6.4

名称

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工作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深化改革科

职责边界

深化改革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制定工作要点—建立台账—挂图作战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研究制定工作要点、梳理汇总改革任务台账,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重点改革任务督察督办)信息表

  

序号

6.5

名称

重点改革任务督察督办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深化改革科

职责边界

深化改革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制定督察方案—开展督察—问题反馈—落实整改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协调开展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督察,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问题整改。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抓好改革日常事务性工作)信息表

  

序号

6.6

名称

抓好改革日常事务性工作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深化改革科

职责边界

深化改革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下发通知—组织召开会议—编写会议纪要—资料归档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

  
           

(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信息表

  

序号

7.1

名称

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法定依据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16号)。

实施机构

综合科

职责边界

综合科独立行使职责

运行流程

入户指导调查户记账—半年数据上报—全年数据汇总分析上报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每月入户指导农户记账,每半年进行一次现金收入和劳动力就业情况汇总,每年年底进行全年数据汇总并上报。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022-2924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