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责清单

来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01 14:34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机关事务服务工作 1.1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主管部门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划、标准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1.2 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
1.3 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1.4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
1.5 负责公务用车的服务保障工作
1.6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标准和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接待服务
1.7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的财务、预算、结算及区级机关公共国有资产登记工作
1.8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1.9 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
1.10 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11 负责起草和修订本单位档案相关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科室档案编制整理上架和数据上传移交等工作;负责档案查(借)阅利用服务工作;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并做好登陆工作;配合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主管部门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划、标准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主管部门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划、标准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6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区政府办牵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
运行流程 起草制度草案—征求意见-上会讨论-印发制度
运行要件 制度文稿等
责任事项 做好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制定区内机关工作制度,确保机关事务制度有章可依,有章必依。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6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公房服务科
运行流程 贯彻上级精神--组织培训工作--督促指导
运行要件 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平台系统
责任事项 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信息表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6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公房服务科
运行流程 登记、统计、办理、建设、验收等
运行要件 相关文件要求
责任事项 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登记、统计工作;区直机关办公用房基建项目的新建、改造、扩建等建设工作,办理申请立项、委托、设计、投资手续、申报设计方案、审查工程预决算;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规范项目的工程建设、签订工程合同,委托工程监理,组织工程验收;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区级领导临时周转住房保障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
信息表
序号 1.4
名称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6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行政保障科
运行流程 对物业提出要求--监督指导--保障服务质量
运行要件 相关文件要求
责任事项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负责公务用车的服务保障工作
信息表
序号 1.5
名称 负责公务用车的服务保障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6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公车服务科
运行流程 申请-审核-执行
运行要件 公务用车平台的用车申请等
责任事项 负责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的日常调度工作,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维修、保养、油料、保险工作,全区重大会议、活动的车辆保障工作,落实平台公务用车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平台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标准和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接待服务信息表
序号 1.6
名称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标准和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接待服务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6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有关部门牵头,接待服务科配合。
运行流程
接到通知-协调执行
运行要件 接待方案等
责任事项 负责区级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政务接待服务工作,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综合服务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的财务、预算、结算及区级机关公共国有资产登记工作信息表
序号 1.7
名称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的财务、预算、结算及区级机关公共国有资产登记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6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结算科
运行流程 年初预算填报-日常财务收支-年终决算
运行要件 相关文件要求
责任事项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的财务、预算、结算及区级机关公共国有资产登记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信息表
序号 1.8
名称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6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采购科
运行流程 申请-审批-采购
运行要件 相关文件要求
责任事项 负责区级机关和区直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信息表
序号 1.9
名称 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6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办公室
运行流程 文件起草、报批领导、传达文件
运行要件 相关文件要求
责任事项 落实党的建设方面工作任务,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人事等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信息表
序号 1.10 
名称 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党办发〔2019〕65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行政保障科
运行流程 检查-维护维修
运行要件 相关文件要求
责任事项 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水电暖维护、美化、安保等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负责起草和修订本单位档案相关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等信息表
序号 1.11
名称 负责起草和修订本单位档案相关规章制度与业务流程;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科室档案编制整理上架和数据上传移交等工作;负责档案查(借)阅利用服务工作;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并做好登陆工作;配合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立档案信息科等事项的批复》(津宝编发〔2020〕63号)
实施机构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档案信息科
运行流程 整理-归档
运行要件 相关文件要求
责任事项 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科室档案编制整理上架和数据上传移交等工作;负责档案查(借)阅利用服务工作;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并做好登陆工作;配合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