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图书馆职责清单

来源:区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1-09-01 14:02



天津市宝坻区图书馆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承担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组织开展图书及各种资料的采编、加工、储藏和借阅。

1.1

免费办理借阅证服务


1.2

图书、期刊免费借阅服务


1.3

免费提供电子阅览服务


2

负责对图书馆分馆和基层图书馆(室)的业务指导;

2.1

开展各类读书活动,举办文化讲座和展览活动


2.2

对图书馆分馆、基层图书馆(室)、农家书屋及漂流分站进行业务指导导



(免费办理借阅证服务)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免费办理借阅证服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

(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

实施机构

成人外借部、少儿借阅部

职责边界

成人外借部、少儿借阅部(成人读者证需到成人外借部办理、少儿读者证办理需到少儿借阅部办理)

运行流程

1.年满14周岁的读者首次申领图书馆读者证,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即可免费办理

2.未满14周岁的少儿读者首次申领图书馆读者证,须由家长陪同子女并持少儿读者户口簿、身份证、医保卡,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免费办理。

3.办理本馆读者证实行身份证号准入制,即:一个身份证号或户口簿、身份证、医保卡只能申领一张读者证。

运行要件

年满14周岁的读者持二代身份证;未满14周岁的少儿须由家长陪同子女并持少儿读者户口簿、身份证、医保卡。

责任事项

为读者免费办理申请、挂失、补办图书借阅证等服务。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图书、期刊借阅服务)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图书、期刊借阅服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

(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

实施机构

宝坻区图书馆

职责边界

成人外借部、少儿外借部、期刊部

运行流程

1.年满14周岁的读者首次申领图书馆读者证,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即可免费办理

2.未满14周岁的少儿读者首次申领图书馆读者证,须由家长陪同子女并持少儿读者户口簿、身份证、医保卡,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免费办理。

3.办理本馆读者证实行身份证号准入制,即:一个身份证号或户口簿、身份证、医保卡只能申领一张读者证。

运行要件

二代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军人证、港澳通行证、台胞回乡证、外籍护照)

责任事项

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电子阅览服务)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免费提供电子阅览服务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

(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

前款规定的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

实施机构

宝坻区图书馆

职责边界

电子阅览室

运行流程

满18岁的中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到馆识别个人信息后方可上机

运行要件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责任事项

为读者提供互联网及本馆数字文献资源的浏览、查阅及下载等服务。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开展各类读书活动,举办文化讲座和展览活


动)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开展各类读书活动、文化讲座、展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实施机构

宝坻区图书馆

职责边界

辅导部

运行流程

策划、组织、实施、总结、归档

运行要件

活动方案、活动实施计划、活动总结、照片、新闻稿等

责任事项

负责宝坻图书馆各类读书活动、文化讲座、展览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



图书馆分馆、基层图书馆(室)、农家书屋及


漂流分站业务辅导)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图书馆分馆、基层图书馆(室)、农家书屋及漂流分站业务辅导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四十八条

实施机构

宝坻区图书馆

职责边界

辅导部

运行流程

根据图书馆发展需要和图书馆分馆、基层图书馆(室)、农家书屋及漂流分站实际需要,进行业务辅导和协作协调。

运行要件

图书馆分馆、基层图书馆(室)、农家书屋及漂流分站

责任事项

业务辅导、业务培训、协作协调

监督方式

电话:022-29276106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南关大街24号